内丘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公告[2021]第10号
2021-11-16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45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征地信息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文号: 索引号:linyeju/1639203325080
内丘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公告
[2021]第10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于 2021年11月4日,以冀政转征函[2021]1896号文件批准:征收集体土地46.6619公顷、转用国有土地0.3932公顷。批准建设用地项目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现将有关内容和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国道G107内丘县城绕城段改建工程。
二、该项目拟征收:内丘镇大良村4.8436公顷、白家庄村3.4918公顷、东南光村3.2264公顷、石家庄村1.7455公顷、四里铺村0.2871公顷、武家庄村4.9063公顷、西南光村2.2004公顷、小良村2.7384公顷、小留村2.4817公顷;金店镇东文孝村5.4291公顷、武文孝村1.8002公顷、西文孝村4.3279公顷、小马村2.6408公顷、中北光村5.2597公顷、南北光村1.2830公顷。转用:内邱县水利局0.3932公顷。
该项目位于内丘县城以东,由原国道G107东侧中北光村西南,经武家庄村东向南、东文孝村西北向西至小马村北侧接国道G107区域内。
该项目用地面积共计47.0551公顷,其中农用地45.2050公顷(耕地41.9873公顷、林地0.9996公顷、农村道路0.8074公顷、坑塘水面1.2615公顷、沟渠0.0621公顷、设施农用地0.0871公顷),建设用地1.4611公顷,未利用地0.3890公顷。
三、征地补偿情况:土地补偿费按区片地价,该项目地块位于内丘县第Ⅰ区片和第Ⅱ区片,区片价标准分别为105万元/公顷和76.8万元/公顷。该批次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农村村民住宅补偿费据实补偿。
四、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一次性交付村委会
五、被征地农民安置途径:货币安置
六、如对本征地批复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60日内向河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内丘县人民政府
二○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