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丘县2021年度第七批次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2021-04-09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51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征地信息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文号: 索引号:linyeju/1639204309540
内丘县人民政府
征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金店镇北张麻村、西张麻村、五郭店乡西北岭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内丘县2021年度第七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内丘县2021年度第七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拟征收位于内丘县工业园区北园,东至北张麻村,南至西张麻村,西至西张麻村,北至隆昔线。
内丘县2021年度第七批次建设用地2号地拟征收位于五郭店乡西北岭村正西,东至西北岭村,南至西北岭村,西至西北岭村,北至西北岭村。
依照城镇规划,1号地、2号地块开发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内丘县2021年度第七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拟征收金店镇北张麻村土地0.0006公顷,其中农用地0.0006公顷(其中耕地0.0006公顷)。拟征收金店镇西张麻村土地0.7711公顷,其中农用地0.7711公顷(其中耕地0.7711公顷)。无地上附着物及青苗。
内丘县2021年度第七批次建设用地2号地拟征收五郭店乡西北岭村土地1.8923公顷,其中农用地1.8923公顷(其中林地1.8923公顷)。地上附着物有盛果期的果树442棵,青苗面积0.2415公顷。
三、补偿标准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完善征地区片价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规定,本次征收1号地位于我县第Ⅱ区片,区片价标准为76.8万元/公顷;2号地位于我县第Ⅲ区片,区片价标准为73.65万元/公顷,其地上附着物、青苗据实补偿。其中:地上附着物补偿费13.9955万元,青苗补偿费0.1643万元,该批次不涉及农村村民住宅补偿。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内丘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丘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方案(试行)>的通知》内政字〔2020〕12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5%,缴纳社会保障费69.5221万元。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向我县人民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金店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联系人:石记宾 联系电话:6867957
内丘县人民政府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