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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丘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公告[2022]第4号

2022-03-16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45     字体:[  ]

体裁分类:征地信息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文号:      索引号:linyeju/1647594626935

内丘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公告

[2022]第4

 

河北省人民政府于 20211231日,以冀政转征函〔20212469号文件批准转用、征收集体土地2.0669公顷,批准建设用地1号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号地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现将有关内容和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内丘县2021年度第十一批次建设用地

二、该批次1号地拟征收内丘镇东寨阳面积0.4111公顷土地。地块位于东寨阳村北,东至东寨阳村、南至东寨阳村、西至东寨阳村、北至东寨阳村。该批次2号地拟征收大孟村镇北良村面积1.6588公顷土地。地块位于北良村北,东至北良村地、南至北良村地、西至北良村地、北至北良村地。该批次用地面积共计2.0699公顷,其中农用地2.0699公顷(耕地2.0699公顷)。

三、征地补偿情况:土地补偿费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该项目1号地位于内丘县第Ⅰ区片,区片价为105万元/公顷;该项目2号地位于内丘县第Ⅱ区片,区片价为76.8万元/公顷。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据实补偿

四、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一次性交付村委会

五、被征地农民安置途径:货币安置

六、如对本征地批复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60日内向河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内丘县人民政府

                  ○二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