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丘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公告[2022]第4号
2022-03-16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45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征地信息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文号: 索引号:linyeju/1647594626935
内丘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公告
[2022]第4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于 2021年12月31日,以冀政转征函〔2021〕2469号文件批准转用、征收集体土地2.0669公顷,批准建设用地1号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号地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现将有关内容和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内丘县2021年度第十一批次建设用地。
二、该批次1号地拟征收内丘镇东寨阳村面积0.4111公顷土地。地块位于东寨阳村北,东至东寨阳村、南至东寨阳村、西至东寨阳村、北至东寨阳村。该批次2号地拟征收大孟村镇北良村面积1.6588公顷土地。地块位于北良村北,东至北良村地、南至北良村地、西至北良村地、北至北良村地。该批次用地面积共计2.0699公顷,其中农用地2.0699公顷(耕地2.0699公顷)。
三、征地补偿情况:土地补偿费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该项目1号地位于内丘县第Ⅰ区片,区片价为105万元/公顷;该项目2号地位于内丘县第Ⅱ区片,区片价为76.8万元/公顷。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据实补偿。
四、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一次性交付村委会
五、被征地农民安置途径:货币安置
六、如对本征地批复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60日内向河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内丘县人民政府
二○二二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