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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丘县2022年度第六批次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2022-03-19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69     字体:[  ]

体裁分类:征地信息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文号:      索引号:linyeju/1647658651563

内丘县人民政府

 

官庄镇辛北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内丘县2022年度第六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内丘县2022年度第六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拟征收位于内丘县官庄镇辛北庄村位于内丘县辛北庄西北处,东至辛北庄村地、南至辛北庄村地、西至公路、北至辛北庄村地的土地。面积约4.1333公顷,依照城镇规划,以上地块拟开发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内丘县2022年度第六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拟征收辛北庄村土地4.1333公顷,其中农用地4.1333公顷(其中耕地4.1139公顷、其他农用地0.0194公顷)。其他地上附着物:9年生金银花3675棵、240米机井1眼、50型号水泵1套、110管道750米、110出水口16个、9平方米机井房1座。青苗:小麦3.4333公顷。

三、补偿标准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规定,本次征收1号地位于我县第Ⅱ区片,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76.8万/公顷。其他地上附着物及青苗待有资质的评估单位评估后据实补偿。该批次不涉及农村村民住宅补偿。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内丘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丘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方案(试行)>的通知》内政字〔2020〕12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5%,缴纳社会保障费111.1031万元。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向我县人民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官庄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联系人:高晓晨     联系电话:6867957


内丘县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