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丘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公告[2022]第3号
2022-01-19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54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征地信息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文号: 索引号:linyeju/1647921242560
河北省人民政府于 2022年1月14日,以冀政挂钩转征函[2021]254号文件批准转用、征收集体土地4.9954公顷,批准建设用地1、2号地用途为住宅用地。现将有关内容和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内丘县2021年度第2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
二、该批次1、2号地拟征收内丘镇东寨阳村面积4.9954公顷的土地。1号地面积3.9163公顷,东至东寨阳村,西至东寨阳村,南至东寨阳村,北至三程路。2号地面积1.0791公顷,东至国有土地,南至东寨阳村,西至东寨阳村,北至328省道。该批次用地面积共计4.9954公顷,其中农用地4.9954公顷(耕地4.3618公顷、园地0.5995公顷、农村道路0.0197公顷、设施农用地0.0144公顷)。
三、征地补偿情况:土地补偿费按区片地价,该项目地块位于内丘县第Ⅰ区片,区片价为105万元/公顷。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据实补偿。
四、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一次性交付村委会。
五、被征地农民安置途径:货币安置
六、如对本征地批复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60日内向河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内丘县人民政府
二○二二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