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丘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公告[2022]第2号
2022-01-17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59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征地信息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文号: 索引号:linyeju/1647923480556
河北省人民政府于 2022年1月11日,以冀政转征函[2021]2676号文件批准转用、征收集体土地1.7207公顷,批准建设用地1、2号地用途为住宅用地。现将有关内容和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内丘县2021年度第12批次建设用地。
二、该批次1号地拟征收内丘镇南街村面积1.1407公顷的土地,东至乔马庄,西至南街村,南至南街村,北至乔马庄村,2号地拟征收内丘镇乔马庄村面积0.5800公顷的土地,东至乔马庄,西至乔马庄村,南至乔马庄村,北至乔马庄村。该批次用地面积共计1.7207公顷,全部为集体建设用地。
三、征地补偿情况:土地补偿费按区片地价,该项目地块位于内丘县第Ⅰ区片,区片价为105万元/公顷。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据实补偿。
四、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一次性交付村委会
五、被征地农民安置途径:货币安置
六、如对本征地批复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60日内向河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内丘县人民政府
二○二二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