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温馨提示:本网站已实现河北省内政务服务一号登录,新用户请注册并完成中级以上实名认证,即可正常登录本网站。

内丘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预公告(内丘县2022年度第一批次建设用地)

2022-02-17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54     字体:[  ]

体裁分类:征地信息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文号:      索引号:linyeju/1663226210053

内丘县人民政府

 

内丘镇刘家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内丘县2022年度第一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刘家庄村地、南至振兴路、西至刘家庄村地、北至刘家庄村地的土地,面积0.5332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2年3月4日,由内丘镇人民政府,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告知。

联系人:石记宾     联系电话:6867957

   

                               内丘县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7日

内丘县人民政府

 

内丘镇东寨阳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内丘县2022年度第一批次建设用地2号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东寨阳村地,南至东寨阳村地,西至东寨阳村地,北至东寨阳村、西街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5356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2年3月4日,由内丘镇人民政府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告知。

联系人:石记宾     联系电话:6867957

   

          内丘县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7日

内丘县人民政府

 

内丘镇西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内丘县2022年度第一批次建设用地3号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西关村、西街村地,南至康庄路,西至西关村、西街村地,北至扁鹊大道的土地,面积约0.5051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2年3月4日,由内丘镇人民政府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告知。

联系人:石记宾     联系电话:6867957

   

      内丘县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7日

内丘县人民政府

 

内丘镇西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内丘县2022年度第一批次建设用地3号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西关村、西街村地,南至康庄路,西至西关村、西街村地,北至扁鹊大道的土地,面积约1.2809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2年3月4日,由内丘镇人民政府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告知。

联系人:石记宾     联系电话:6867957

   

       内丘县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7日

内丘县人民政府

 

内丘镇河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内丘县2022年度第一批次建设用地4号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河村地,南至河村地、西至河村地、北至河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9817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2年3月4日,由内丘镇人民政府、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告知。

联系人:石记宾     联系电话:6867957

   

      内丘县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