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丘县2022年度第十三批次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2022-05-18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47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征地信息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文号: 索引号:linyeju/1669087445076
内丘县人民政府
征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金店镇小马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内丘县2022年度第十三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内丘县2022年度第十三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拟征收位于内丘县金店镇小马村,东至小马村、南至小马村、西至小马村、北至小马村的土地,面积4.4278公顷。依照城镇规划,以上地块拟开发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内丘县2022年度第十三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拟征收小马村土地,其中农用地4.4278公顷(其中耕地3.7925公顷、园地0.6353公顷)。其他地上附着物:φ7-11桃树0.3512公顷;φ9-15桃树0.3512公顷;φ3-6桃树0.2731公顷;φ6-11苹果树0.3512公顷;φ6-11苹果树、φ4-10国槐、白芍间作3.1011公顷。无农村村民住宅及青苗。
三、补偿标准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规定,本次征收1号地位于我县第Ⅰ区片,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105万/公顷。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为:φ7-11桃树0.3512公顷补偿费用21.0600万元;φ9-15桃树0.3512公顷补偿费用21.0600万元;φ3-6桃树0.2731公顷补偿费用16.3800万元;φ6-11苹果树0.3512公顷补偿费用21.0600万元;φ6-11苹果树、φ4-10国槐、白芍间作3.1011公顷补偿费用58.7886万元。该批次不涉及农村村民住宅及青苗补偿。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内丘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丘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方案>的通知》(内政字〔2022〕9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5%,缴纳社会保障费162.7217万元。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向我县人民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金店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联系人:高晓晨 联系电话:6867957
内丘县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