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丘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公告[2022]第8号
2022-11-21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47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征地信息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文号: 索引号:linyeju/1669090046561
内丘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公告
[2022]第8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于 2022年11月6日,以冀政转征函〔2022〕937号文件批准转用、征收集体土地4.4278公顷,批准建设用地1号地用途为商服用地。现将有关内容和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内丘县2022年度第十三批次建设用地。
二、该批次1号地拟征收金店镇小马村面积4.4278公顷。地块位于内丘县金店镇小马村,东至小马村、南至小马村、西至小马村、北至小马村。该批次用地面积共计4.4278公顷,其中农用地4.4278公顷(耕地3.7925公顷、园地0.6353公顷)。
三、征地补偿情况:土地补偿费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该项目1号地位于内丘县第Ⅰ区片,区片价为105万元/公顷。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据实补偿。
五、被征地农民安置途径:货币安置
六、如对本征地批复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60日内向河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内丘县人民政府
二○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