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安置公告(2023年1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
2023-05-17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52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征地信息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文号: 索引号:linyeju/1699254722329
内丘县人民政府
征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内丘镇东寨阳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内丘县2023年度第1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1号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东至内丘县万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至中寨阳村、东寨阳村,西至中寨阳村、西寨阳村,北至康庄路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住宅用地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985公顷,全部为农用地(耕地0.0979公顷、其他农用地0.0006公顷),《土地现状调查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执行,第Ⅰ区片的区片价标准为105万元/公顷(7万元/亩),计10.3425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和青苗。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土地权属等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内丘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丘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方案>的通知》(内政字〔2022〕9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5%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内丘镇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内丘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5月17日至2023年6月17日。本公告可在内丘县人民政府网站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s://www.hbnq.gov.cn/xxgk/index.html。
特此公告。
联系人:郭军立 联系电话:0319-6887811
地 址:内丘县平安大街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内丘县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7日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内丘县人民政府
征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内丘镇刘家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内丘县2023年度第1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1号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东至内丘县万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至中寨阳村、东寨阳村,西至中寨阳村、西寨阳村,北至康庄路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住宅用地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1.5749公顷,全部为农用地(林地1.5166公顷、其他农用地0.0583公顷),《土地现状调查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执行,第Ⅰ区片的区片价标准为105万元/公顷(7万元/亩),计165.3645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对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标准为有资质评估单位的评估结果;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和青苗。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土地权属等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内丘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丘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方案>的通知》(内政字〔2022〕9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5%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内丘镇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内丘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5月17日至2023年6月17日。本公告可在内丘县人民政府网站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s://www.hbnq.gov.cn/xxgk/index.html。
特此公告。
联系人:郭军立 联系电话:0319-6887811
地 址:内丘县平安大街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内丘县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7日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内丘县人民政府
征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内丘镇中寨阳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内丘县2023年度第1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1号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东至内丘县万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至中寨阳村、东寨阳村,西至中寨阳村、西寨阳村,北至康庄路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住宅用地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2.5238公顷,全部为农用地(耕地0.7545公顷、园地1.6452公顷、其他农用地0.1241公顷),《土地现状调查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执行,第Ⅰ区片的区片价标准为105万元/公顷(7万元/亩),计264.999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对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标准为有资质评估单位的评估结果;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和青苗。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土地权属等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内丘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丘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方案>的通知》(内政字〔2022〕9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5%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内丘镇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内丘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5月17日至2023年6月17日。本公告可在内丘县人民政府网站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s://www.hbnq.gov.cn/xxgk/index.html。
特此公告。
联系人:郭军立 联系电话:0319-6887811
地 址:内丘县平安大街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内丘县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7日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