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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丘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邢台市省道S328隆尧至昔阳公路九寨会中桥水毁重建工程项目)

2024-03-25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88     字体:[  ]

体裁分类:征地信息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文号:      索引号:linyeju/1713748816216

内丘县人民政府

 

侯家庄乡九寨会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邢台市省道S328隆尧至昔阳公路九寨会中桥水毁重建工程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九寨会村地、南至界子口村地、西至九寨会村地、北至九寨会村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邢台市行政审批局关于邢台市省道S328隆尧至昔阳公路九寨会中桥水毁重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邢批投资202451号)文件,用于邢台市省道S328隆尧至昔阳公路九寨会中桥水毁重建工程项目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九寨会村土地1.7513公顷,其中农用地0.9311公顷(耕地0.0313公顷、园地0.3417公顷、林地0.5532公顷、其他农用地0.0049公顷),建设用地0.2559公顷、未利用地0.5643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本次征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76.5万元/公顷(5.10万元/亩),计133.9745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对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标准有资质评估单位的评估结果;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涉及青苗。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土地权属等。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内丘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丘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方案>的通知》(内政字〔2022〕9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5%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侯家庄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内丘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4月25日。本公告可在内丘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s://www.hbnq.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刘绍飞     联系电话:0319-6867957

地址:内丘县平安大街内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内丘县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5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内丘县人民政府

 

侯家庄乡界子口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邢台市省道S328隆尧至昔阳公路九寨会中桥水毁重建工程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界子口村地、南至界子口村地、西至界子口村地、北至九寨会村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邢台市行政审批局关于邢台市省道S328隆尧至昔阳公路九寨会中桥水毁重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邢批投资202451号)文件,用于邢台市省道S328隆尧至昔阳公路九寨会中桥水毁重建工程项目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界子口村土地0.0596公顷,其中建设用地0.0198公顷、未利用地0.0398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76.5万元/公顷(5.10万元/亩),计4.5594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涉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土地权属等。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内丘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丘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方案>的通知》(内政字〔2022〕9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5%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侯家庄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内丘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4月25日。本公告可在内丘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s://www.hbnq.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刘绍飞     联系电话:0319-6867957

地址:内丘县平安大街内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内丘县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5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