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温馨提示:本网站已实现河北省内政务服务一号登录,新用户请注册并完成中级以上实名认证,即可正常登录本网站。

内丘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内丘县2024年度第9批次建设用地)

2024-09-14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335     字体:[  ]

体裁分类:征地信息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文号:      索引号:linyeju/1727315751187

内丘县人民政府

 

内丘镇苏家庄村、西寨阳村、四里屯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内丘2024年度第9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2号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1号地拟征收内丘镇苏家庄村位于村南(东邻苏家庄村地,南邻苏家庄村地,西邻国道107,北邻苏家庄村地、内丘县合生资产运营管理中心、邢台华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土地;2号地拟征收内丘镇西寨阳村、四里屯村位于村北(东邻西寨阳村地、南邻康庄西路、西邻西寨阳村地、北邻邢台市万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土地。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交通运输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1号地拟征收内丘镇苏家庄村土地1.2976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其中耕地1.2246公顷、林地0.0655公顷、建设用地0.0075公顷);2号地拟征收内丘镇西寨阳村土地0.1276公顷,全部为农用地(林地0.1276公顷)拟征收内丘镇四里屯村土地0.0056公顷,全部为农用地(林地0.0056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138万元/公顷(9.2万元/亩),计197.4504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土地权属等。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内丘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丘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方案>的通知》(内政字〔2022〕9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5%缴纳社会保障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分别在内丘镇苏家庄村、西寨阳村、四里屯村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内丘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9月15日至2024年10月15日。本公告可在内丘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s://www.hbnq.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刘绍飞     联系电话:0319-6867957

地址:内丘县平安大街内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内丘县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4日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