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丘县人民政府转用土地预公告(内丘县2024年度第32批次建设用地)
2024-11-01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176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征地信息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文号: 索引号:linyeju/1731290779946
内丘县人民政府
转用土地预公告
金店镇北张麻村及有关农户:
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内丘县2024年度第32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土地转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用范围
拟转用你村位于村北(东邻北张麻村地、南邻省道328、西邻北张麻村地、北邻中北张麻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320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转用目的
依照规划进行农村宅基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11月15日开始,由金店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转用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15日。本公告可在内丘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s://www.hbnq.gov.cn。
特此公告。
内丘县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日
内丘县人民政府
转用土地预公告
金店镇南北光村及有关农户:
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内丘县2024年度第32批次建设用地2号地土地转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用范围
拟转用你村位于村东(东邻南北光村地、南邻南北光村、西邻南北光村、北邻南北光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263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转用目的
依照规划进行农村宅基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11月15日开始,由金店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转用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15日。本公告可在内丘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s://www.hbnq.gov.cn。
特此公告。
内丘县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日
内丘县人民政府
转用土地预公告
金店镇中北光村及有关农户:
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内丘县2024年度第32批次建设用地3号地土地转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用范围
拟转用你村位于村东(东邻中北光村地、南邻中北光村、西邻中北光村、北邻中北光村)的土地,面积约0.0580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转用目的
依照规划进行农村宅基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11月15日开始,由金店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转用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15日。本公告可在内丘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s://www.hbnq.gov.cn。
特此公告。
内丘县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日
内丘县人民政府
转用土地预公告
金店镇武文孝村及有关农户:
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内丘县2024年度第32批次建设用地4号地土地转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用范围
拟转用你村位于村东(东邻武文孝村地、南邻武文孝村地、西邻武文孝村地、北邻武文孝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304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转用目的
依照规划进行农村宅基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11月15日开始,由金店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转用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15日。本公告可在内丘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s://www.hbnq.gov.cn。
特此公告。
内丘县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