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温馨提示:本网站已实现河北省内政务服务一号登录,新用户请注册并完成中级以上实名认证,即可正常登录本网站。

内丘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内丘县2024年第7批次建设用地)

2024-12-04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67     字体:[  ]

体裁分类:征地信息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文号:      索引号:linyeju/1736843133732

内丘县人民政府

         

 

南赛乡孙家坡村、郭家沟村及有关农户:

内丘2024年第7批次建设用地于2024114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853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4.0448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853

(三)批准时间:2024114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4.0448公顷

(二)范围:内丘县南赛乡孙家坡村、郭家沟村

(三)用途:文化用地、交通运输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125日至20241212日。本公告可在内丘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s://www.hbnq.gov.cn

四、工作安排

内丘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内丘县人民政府        

                  2024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