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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丘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内丘县2024年第15批次建设用地)

2024-12-04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128     字体:[  ]

体裁分类:征地信息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文号:      索引号:linyeju/1736843225276

内丘县人民政府

         

 

金店镇小马村、西文孝村及有关农户:

内丘2024年第15批次建设用地于20241114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854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2.6694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854

(三)批准时间:20241114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2.6694公顷

(二)范围:内丘县金店镇小马村、西文孝村

(三)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125日至20241212日。本公告可在内丘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s://www.hbnq.gov.cn

四、工作安排

内丘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内丘县人民政府        

                   2024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