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丘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内丘县2024年第15批次建设用地)
2024-12-04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128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征地信息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文号: 索引号:linyeju/1736843225276
内丘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金店镇小马村、西文孝村及有关农户:
内丘县2024年第15批次建设用地于2024年11月14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854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2.6694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854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11月14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2.6694公顷
(二)范围:内丘县金店镇小马村、西文孝村
(三)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2月5日至2024年12月12日。本公告可在内丘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s://www.hbnq.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内丘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内丘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