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丘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河北省南水北调中线防洪影响处理后续工程(中宅阳沟))
2025-02-12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113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征地信息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文号: 索引号:linyeju/1740099741355
内丘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内丘镇南永安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河北省南水北调中线防洪影响处理后续工程(中宅阳沟)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东(东邻南永安村地、南邻后鲁亭村地、西邻南永安村地、北邻北永安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5888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邢台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河北省南水北调中线防洪影响处理后续工程(中宅阳沟)初步设计变更的批复(邢批投资〔2025〕20号)文件,用于河北省南水北调中线防洪影响处理后续工程(中宅阳沟)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5年2月28日开始,由内丘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2月13日至2025年2月27日。本公告可在内丘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s://www.hbnq.gov.cn。
特此公告。
内丘县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2日
内丘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内丘镇北永安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河北省南水北调中线防洪影响处理后续工程(中宅阳沟)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东、康庄西路以南(东邻北永安村地、南邻南永安村地、西邻北永安村地、北邻康庄西路)的土地,面积约0.2790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邢台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河北省南水北调中线防洪影响处理后续工程(中宅阳沟)初步设计变更的批复(邢批投资〔2025〕20号)文件,用于河北省南水北调中线防洪影响处理后续工程(中宅阳沟)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5年2月28日开始,由内丘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2月13日至2025年2月27日。本公告可在内丘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s://www.hbnq.gov.cn。
特此公告。
内丘县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2日
内丘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内丘镇后鲁亭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河北省南水北调中线防洪影响处理后续工程(中宅阳沟)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北(东邻鲁亭村地、南邻鲁亭村地、西邻鲁亭村地、北邻南永安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3654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邢台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河北省南水北调中线防洪影响处理后续工程(中宅阳沟)初步设计变更的批复(邢批投资〔2025〕20号)文件,用于河北省南水北调中线防洪影响处理后续工程(中宅阳沟)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5年2月28日开始,由内丘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2月13日至2025年2月27日。本公告可在内丘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s://www.hbnq.gov.cn。
特此公告。
内丘县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