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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丘县2025年度第11批次建设用地转用土地公告

2025-07-22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1     字体:[  ]

体裁分类:征地信息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文号:      索引号:linyeju/1753239586934

内丘县人民政府

          

大孟村镇冯村及有关农户

内丘2025年度11批次建设用地于2025627日,由邢台市人民政府以政转函〔20257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转用集体土地1.4432公顷。现将邢台市人民政府批准的转用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邢台市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政转函〔20257

(三)批准时间:2025627

二、转用土地情况

(一)面积:1.4432公顷

(二)范围:大孟村镇冯村

(三)用途:工业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722日至2025729日。本公告可在内丘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s://www.hbnq.gov.cn。

四、其他事项

对本公告有异议的被转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民,应以书面形式向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

特此公告。

 

内丘县人民政府      

                        2025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