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丘县人民政府转用土地公告(内丘县2025年度第34批次建设用地)
2026-01-28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1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征地信息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文号: 索引号:linyeju/1769588705919
内丘县人民政府
转 用 土 地 公 告
金店镇东文孝村及有关农户:
内丘县2025年度第34批次建设用地于2025年12月30日,由邢台市人民政府以邢政转函〔2025〕68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转用集体土地0.6819公顷。现将邢台市人民政府批准的转用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邢台市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邢政转函〔2025〕68号
(三)批准时间:2025年12月30日
二、转用土地情况
(一)面积:0.6819公顷
(二)范围:金店镇东文孝村村西(新107国道西侧)
(三)用途:物流仓储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1月28日至2026年2月4日。本公告可在内丘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s://www.hbnq.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内丘县人民政府按照相关规定,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如对上述转用批复不服,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邢台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内丘县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