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丘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2025年第30批次建设用地)
2026-01-30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1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征地信息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文号: 索引号:linyeju/1769745285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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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丘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金店镇北辛庄村及有关农户:
内丘县2025年度第30批次建设用地于2025年12月27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邢政转征函〔2025〕94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0.8054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邢政转征函〔2025〕94号
(三)批准时间:2025年12月27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8054公顷。
(二)范围:北辛庄村村北(东邻河北众鑫门业有限公司、南邻昊华路、西邻邢台太行冶金轧辊有限责任公司、北邻河北卓泰肥业有限公司)的土地。
(三)用途:工业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1月30日至2026年2月6日。本公告可在内丘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s://www.hbnq.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内丘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内丘县人民政府
2026年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