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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7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一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建中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赵东升、胡静霞、李国亮、王云杰以及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贺会轩,县政府副县长安婧,县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或副主席列席会议。
会议以书面形式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优良党风引领社风民风》;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内丘县乡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涉及政府履职事项的议案和相关情况说明,审查了《内丘县乡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涉及政府履职事项,并表决通过了相应决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社会治安工作情况、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情况、关于2024年度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以及县检察院关于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表决通过了相应的审议意见。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和《内丘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履职管理办法(修订草案)》。会议还以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提请的人事任免事项,通过任命的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王建中强调,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带头抓好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相关内容的学习,带头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展现县人大常委会的良好形象。“一府一委两院”要进一步强化担当作为意识,依法履职尽责,倾情帮助基层和群众办好事、解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