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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拟表彰对象发布

2025-10-17  来源:河北日报 字体:  打印   

根据《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各市各有关部门组织推荐、集体研究的基础上,经综合评审、统筹考虑,确定正定县正定镇塔元庄村村民委员会等80个集体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拟表彰对象、王晓飞等100名个人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拟表彰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5年10月14日起,至10月21日止。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通过电话、邮件、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等方式向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请告知或签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电话:(0311)87903897,87903058

电子邮箱:zhengfachu@qq.com

通信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山西路378号河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邮政编码:050081

河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5年10月14日


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拟表彰对象(部分名单)

邢台市

邢台市襄都区牛市新街社区居民委员会

邢台现代职业学校

内丘县邢白瓷文化研究中心

清河县油坊镇党建工作办公室

威县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