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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丘法院发出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

2024-04-28  来源:内丘县人民法院 字体:  打印   

4月25日,内丘县法院法官郭涵宇在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时,向达成离婚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发出了《关爱未成年人提示》,督促双方履行好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保护义务,及时回应子女情感需求。这是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后,内丘法院首次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

原、被告于2017年11月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原告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双方离婚,并确定婚生子女的抚养事宜。

为此,主办法官郭涵宇在庭审中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家庭教育指导,了解到孩子自出生起视力一直不太好,需要就医治疗。庭审后多次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劝导,并在调解过程中向双方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以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目的,引导当事人提升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告诫当事人父母任何一方均不得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夺抚养权,否则可能承担不利后果,并要求当事人离婚不要切断爱,认真履行抚养、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关心、关爱、陪护、疏导未成年子女,携手给未成年子女创造良好的生活成长环境。双方最后都表示愿意以子女利益为重,互相配合,并商定了抚养费支付、探望权行使等事宜,最后,案件以调解结案。

下一步,内丘法院将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持续推进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将特殊、优先、全面保护理念贯穿在案件办理及案后延伸工作全过程,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蓝天,把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向纵深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