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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度建设。认真落实行政审批便利化相关规定,健全完善中小企业促进工作机制。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按照有关要求,回应市场主体诉求。每年开展1次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严格备案审查、合法性审查,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法治把关作用。(县司法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工信局负责)
二、全面推行减证便企告知承诺制。推行减证便企告知承诺制,开展“目录之外无证明”专项监督检查,杜绝“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对户籍管理、市场准营等营商环境领域告知承诺证明事项进行扩容,年底前达到50项。(县司法局和有关部门负责)
三、提升行政执法文明利企水平。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持续推进严格规范执法,提升行政执法文明利企水平。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专项清理,加大培训考核力度,制定“禁止性行为清单”,组建县级专家顾问团队,对乡镇行政执法队伍面对面指导。常态化开展市场监管、行政审批等重点领域案卷评查,开展“任性执法选择性执法一刀切式执法运动式执法”专项整治。实施“行政执法温度提升”行动,出台“免罚清单”,开通执法质量反馈热线,做到有诉必达,无求不扰。(县司法局和有关部门负责)
四、加大营商环境普法和依法治理力度。将每年9月定为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月,在市局指导下成立法律服务宣讲团,对辖区内企业开展“精准普法”。深化“法律进企业”“法律进市场”,创建“诚信守法示范企业”“公平守信示范市场”。鼓励引导企业优先选择调解、仲裁、公证、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等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每年在全县组织开展2次涉企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突出化解企业债务、劳务关系等领域纠纷。(县司法局和有关部门负责)
五、优化涉企法律服务供给。整合律师、公证、仲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优质资源,组建法律服务团,培养“一带一路”涉外法律服务人才,积极向全省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库推荐法律服务人才。落实涉企公证收费优惠政策,组织法律服务人员为重点企业复工达产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对疫情防控形势下存在实际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开展法务帮扶。(县司法局和有关部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