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温馨提示:本网站已实现河北省内政务服务一号登录,新用户请注册并完成中级以上实名认证,即可正常登录本网站。
一、强化项目谋划储备。针对大项目、好项目储备不足的问题,一方面紧跟国家政策导向和重点支持方向,超前谋划一批网络型、数字型、城市、农业农村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另一方面,聚焦循环化工、中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中医药、康养旅游等特色产业,谋划储备一批优质产业项目。同时,动态完善投资项目库,夯实项目支撑,6月底前将年度计划投资全部细化落实到具体项目,年内拟新增省重点前期项目2个以上。(责任部门:县直各单位、工业园区、各乡镇)
二、畅通审批绿色通道。落实点对点为项目提供“保姆式”代办审批服务。全面推行“不见面”审批。指导项目单位通过河北省政务服务网、在线平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相关微信服务号等网络平台,进行有关投资审批事项在线申报。审批部门在线审批,备案项目信息在线打印。对需评审的项目,第三方机构开展线上评审。审批部门为项目单位提供线上政策解答、申报和办理指引,加强线上沟通,推进行政审批增速提效。推行容缺受理容缺审批,对项目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请材料齐全,不影响实质性审核的行政审批事项先行受理。申请人在补齐补正全部材料后,由审批机关颁发相关批文、证照。(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内丘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
三、强化项目服务保障。严格执行差别化环保管控,建立重点项目环保正面清单合账,在满足环保要求的情况下,实行全过程“不停工、不检查、不打扰”。对能耗强度低于本区城且不高于全市平均水平(2025年预期值,以下同)的新建项目(“两高”项目除外),不受能耗增量指标限制。对能耗强度高于本区城或全市平均水平的新建项目,所需能耗计入当地“十四五”能耗增量,超出市下达的“十四五”能源消费增量控制目标后实行等(减)量替代。对国家、省、市确定的重大项目,实行市级能耗单列。(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内丘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
四、多渠道争取中央资金。按照《中央预算内投资及相关中央资金申报指引》,聚焦重点领域,筛选符合条件的优质项目,积极争取中央、省预算内投资支持。精准对接国家扩大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领域,及早做好新型基础设施,新能源等新增领域专项债券项目筛选申报工作。抓住政策机遇,加快专项债券资金支出进度,力争8月底前2022年的专项债券基本使用完毕,力促项目尽快形成更多实物工程量。(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
五、保障项目顺利施工。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鼓励实行闭环管理和专用通行证制度,保障建设单位用工、用料和物资需求,确保项目不间断施工。在满足环保要求的前提下,利用边远和空闲场地统筹建立砂石料储备场库和混凝土供应站,满足域内建设工地20日以上各项用料需求,能够及时保障工地用料需求。(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
六、激发民间投资活力。落实放宽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等领域准入,除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外,一律向民间资本开放。推动民间投资参与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规范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参与盘活国有存量资产,提升运营效率,获取合理投资收益,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广泛参与重点领域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金融办)
2022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