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丘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 “一卡通”操作规范
2024-02-13 发布机构:残疾人联合会 浏览次数:1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惠民惠农补贴专栏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cjrlhh/1715652234667
内丘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操作规范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资金
一、政策依据
1.财政部 中国残联《关于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的通知》(财社〔2010〕256号)
2.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工作的通知》(冀残联字〔2011〕14号)
二、主管部门
内丘县残疾人联合会
三、补助对象
内丘县城乡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车主。车主须为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购买机动轮椅车相关凭证的下肢残疾人。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须符合机动轮椅车国家标准(GBl2995—2006)的相关规定。
四、补助标准
每辆车260元/年。
五、办理流程
1.申请。符合补贴条件的残疾人持户口本、身份证、残疾人证和购车凭证及一寸近期免冠照片向户籍所在的乡级残联提出申请,并填写《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申请审批登记表》。
2.审核。乡级残联初审后,报县残联审核汇总,每年6月1日前,将拟补贴残疾人信息录入到中国残联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系统。
3.复核。县对上报的申请补贴材料进行复核、汇总,经财政局确认后,于每年7月1日前上报省残联、省财政厅。
4.审批。省残联审核、汇总全省拟补贴残疾人数量,待财政部将补贴资金下达我省后,提出补贴资金分配建议,并经省财政厅确认后,将补贴资金下达至县。
5.发放。县财政部门商同级残联,采取“一卡通”发放形式,及时将补贴一次性发放到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