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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6-04-28      发布机构:nqxzfb      浏览次数:22     字体:[  ]

体裁分类:其他文件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文号:内政办字【2016】13号      索引号:740184538/2016-01604

 

内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内丘县关于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内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15日

 

 

 

 

 

 

内丘县关于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

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根据邢台市水务局《关于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通知》(邢水函〔2016〕3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水利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全面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适应社会发展要求的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实现小型水利规范和有效运行,确保长期发挥效益。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责权一致、有机统一原则。

2、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原则。

3、坚持尊重民意、维护权益原则。

4、坚持政府主导、民办公助原则。

5、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发展原则。

(三)目标任务

到2016年底,建立健全适应县情、水情与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确保小型水利工程正常运行和效益充分发挥。

二、改革范围

1、小型水库

    即县内13座小(Ⅱ)型水库。

2、中小河流及其堤坊

    共包括李阳河、小马河、白沙河和汦河内丘段河流及其上兴建的防洪标准小于50年一遇的3级以下堤坊。

3、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及设备

    包括水务部门建设的机井、小型扬水点、喷灌、微灌设施及其输水管道和首部,塘坝、水池(窖、柜)等。

4、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包括6处联村集中供水和单村供水工程、分散式供水工程。

单一农户自建自用的小型水利工程,不纳入此次改革范围。

三、主要内容

    1、明晰工程产权。按照 "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负担" 的原则,结合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要求,落实小型水利工程产权。

    个人投资兴建的工程,产权归个人所有;社会资本投资兴建的工程,产权归投资者所有,或按投资者意愿确定产权归属;受益户共同出资兴建的工程,产权归受益户共同所有;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入为主的工程,产权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以国家投资为主兴建的工程,除各类公益性国有水利工程外,产权可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所有。由县水务局负责工程产权界定工作,向明晰产权的工程所有者颁发产权证书,载明工程功能、管理与保护范围、产权所有者及其权利与义务、有效期等基本信息。

    2、落实工程管护主体和责任。工程产权所有者是工程的管护主体,应当健全管护制度,落实管护责任,明确管护范围,确保工程正常运行。涉及公共安全的小型水利工程要明确安全责任主体,落实工程安全责任。县水务局要加强对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与运行维护的监管和技术指导,督促工程产权所有者切实履行管理责任,保障工程安全长效运行。

    3、落实工程管护经费。多渠道筹集工程管护经费,建立稳定的管护经费保障机制。管护经费原则上由工程产权所有者负责筹集,财政适当给予补助。积极研究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和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支持小型水利工程管护。完善 "民办公助" 、 "一事一议" 等机制,引导农民群众参与小型水利工程管护。

    4、探索工程管理模式。针对不同类型工程特点,因地制宜采取专业化集中管理及社会化管理等多种管护方式。加强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基层水利服务机构,组建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开展集约化的维修养护服务。积极探索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新模式。

5、加强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督。县水务局要加强业务指导,有计划地组织技术培训,不断提高管护人员素质,增强基层工程管理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等的管护能力。县水务局要强化对小型水利工程的行业监督,有效防止水资源浪费和掠夺式经营。

   四、实施步骤

全县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采取逐步推开、规范运作、全面实施的方法,分三阶段:

    (一)调查试点阶段。在2016年5月底前完成调查摸底和试点改革任务,制定全县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制定内丘县小型水利工程明确产权及发证工作实施细则。

    (二)全面实施阶段。 2016年6月至2016年9月为全面实施阶段,全面完成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建立科学的管理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

(三)总结验收阶段。在2016年10月底前完成改革验收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改制后的小型水利工程登记发放农村小型工程产权或经营管理许可证等相关证照,产权证由县水改办统一印制,由水改办代表县政府登记核发工程产权证,并汇总整理建档。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确保此次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顺利开展,县政府成立以县长为组长、主管副县长为副组长,水务、财政、发改、国土、农业等相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负责人为成员的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水务局。同时,各乡镇、园区也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改革方案,确保改革按期顺利完成。

(二)加强考核,强化监管

县政府将建立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绩效考核奖惩机制,实行年度考核评比制度,将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纳入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乡镇目标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安排补助资金的依据,对工作开展好,改革效果明显的予以表扬并优先安排补助资金;对凡未认真组织开展工作的,经检查核实,取消补助资金并在全县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

(三)加强协作,合力推进

为确保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顺利进行,财政、发改、水务、农业、国土等有关部门和乡镇要分工合作,加强联系,紧密配合,搞好服务,从资金、土地、农林、税收、物价、金融等方面依法制定配套优惠政策,加大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 工作力度,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和扶持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

 

附件:内丘县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内丘县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

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李晓波   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 富成海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 张仙洲   县政府办常务副主任

         赵东升   县财政局局长

         梁大友   县水务局局长

         张建敏   县发改局局长

         朱建英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蔡风海   县农业局局长

         张国政   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李 健   内丘镇镇长

         韩建强   大孟村镇政府主要负责人

         郝志宏   金店镇镇长

         孙永霞   官庄镇镇长

         赵艳辉   五郭店乡乡长

         王根喜   柳林镇政府主要负责人

         刘 飞   南赛乡乡长

         王晓磊   獐么乡政府主要负责人

         郝立进   侯家庄乡政府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梁大友同志兼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