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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丘县医疗机构分级诊疗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7-06-26      发布机构:nqxzfb      浏览次数:91     字体:[  ]

体裁分类:其他文件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      文号:内政办字【2017】33号      索引号:740184538/2017-01946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内丘县医疗机构分级诊疗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实施。

 

  

内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14日

 

 

  

 

 

内丘县医疗机构分级诊疗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分级诊疗制度的实施意见》和《邢台市医疗机构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方案》(邢政办字[2016]55号),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促进我县医疗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央和省、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体部署,坚持 "以人为本、公平可及,群众自愿、连续便捷,城乡统筹、创新机制" 的原则,以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分级诊疗为突破口,加快构建科学有序的就诊秩序,推动建立 "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 的分级诊疗模式,促进我县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可及。

二、工作目标

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和纵向流动,引导并规范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患者首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在县级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市级医院之间建立长期稳定、规范顺畅的双向转诊机制,逐步实现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之间的有序转诊。强化基本医保支持,完善激励机制,多措并举,引导患者分级诊疗。明确县乡村双向转诊范围和程序,推动建立医联体协同服务,促进医疗资源纵向合作,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水平。逐步完善分级诊疗运行机制和政策体系,基本建立符合我县实际的分级诊疗制度,形成科学合理就医秩序,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达65%以上。

三、工作任务

(一)健全以强基层为重点的全县分级诊疗服务体系。

1、推动基层医疗机构提档升级。加快城乡基层医卫生机构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创造条件。进一步提高我县标准化卫生院建设水平,2017年力争30%以上乡镇卫生院达到 "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 标准。

2、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加强基层医疗机构服务内涵建设,拓展医疗服务能力,提高区域内常见病、多发病、急诊急救、二级以上常规手术、正常分娩、儿科和部分危急重症的诊疗服务能力。开展特色科室建设,结合基层医疗机构原有的技术传承和社会影响,发挥基层诊疗便利、价廉的优势,将基层医疗机构中群众反响好、治疗效果明显的科室纳入特色科室试点范围。201730%乡镇卫生院至少培育一个特色科室,到2020年全县60%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培育一个特色科室。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防治中的作用,2017年,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占同类机构比例分别达到100%70%,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诊疗量占同类机构诊疗总量比例≥30%。到2020年,中医药服务基本覆盖全部基层医疗机构,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诊疗量占同类机构诊疗总量比例≥40%

3、提升县级公立医院服务水平。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与城市上级医院开展对口精准帮扶工作,承接城市医院的管理、人才、资源、技术和信息的延伸。通过整体帮扶、专科帮扶、特色帮扶、项目帮扶等多种方式,每年实现县级医院 "解决一项医疗急需,突破一个薄弱环节,带出一支技术团队,新增一个服务项目" 的目标,结合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项目,培养一批技术骨干和科室带头人,着力提高常见病、多发病、部分急危重症诊疗能力。巩固提高县医院、中医院二甲成果,提高妇幼保健院整体水平,县、中两院每年派出20名以上骨干医师到省市以上三级医院进修学习。

(二)加强以全科医生为主体的分级诊疗基层队伍建设。

1、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科医生队伍的实施意见》(冀政[2013]30号)有关要求,安排基层医疗机构进入临床医师岗位的新录用人员到全科医生培养基地接受培养,以 "5+3" 形式培养全科医生。2017年底力争城乡每万名居民拥有2名以上全科医生,每个乡镇卫生院拥有1名以上全科医生。到2020年,城乡每万名居民拥有3名以上全科医生,每个乡镇卫生院拥有2名以上全科医生。

2、加强乡村医生的定向培养。探索实施 "村来村去" 培养模式,按照全市统一安排,用2-4年时间为村卫生室定向培养全科医学、农村医学等紧缺专业人员。到2020年,每个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助理医师或全科医生。

3、加快人才储备与输送。实施全科医生订单培养计划,每年定向培养一批全科医学学生,毕业后经规范化培训进入基层全科医生岗位工作;探索 "特设岗位" 引进模式,择优招聘临床医学毕业生进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协商签订服务协议。鼓励退休医生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坐诊,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三)建立以医疗信息互联互通为核心的分级诊疗支撑体系。

1、加快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加快完善区域医疗卫生信息平台建设,实现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双向转诊的连续记录以及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确保转诊信息畅通。整合现有医疗卫生信息系统,完善分级诊疗信息管理功能,力争年底覆盖县级医院和8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到2020年,医疗卫生信息系统基本整合完成,分级诊疗信息管理覆盖全部医疗机构。

2、提升远程医疗服务能力。加快远程医疗系统和辅助诊断平台建设,用信息化手段支撑分级诊疗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强化县医院远程会诊、远程病理诊断、远程影像诊断、远程心电诊断、远程培训等支持性服务,逐步实现基层检查、县级诊断和县级检查、市级诊断的诊疗模式。到2020年实现市、县、乡三级远程医疗服务。

3、探索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医疗服务。充分发挥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在分级诊疗中的作用。鼓励医疗机构开展在线医疗服务,提供在线预约诊疗、候诊提醒等便捷服务。鼓励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建立分级诊疗平台,支持基于互联网的医疗协同健康分级管理应用,建立个人-家庭-社区-医院四级协同健康分级管理体系,完善治疗-康复-护理全流程服务链。

(四)建立以慢病为突破口的分级诊疗推进机制。

1、基层首诊。规范引导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患者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首诊。对于超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和服务能力的疾病,由基层医疗机构为患者提供转诊服务,二级医疗机构依据转诊预约情况,预留一定比例住院床位。力争今年底,居民二周首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比例≥70%。到2020年优质医疗资源有序有效下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显著提升。

2、双向转诊。认真执行省卫计委制发的《河北省常见疾病分级诊疗参考指南(2015)版》《河北省双向转诊暂行规定》,结合实际不断完善分级诊疗病种,建立以覆盖慢性病、常见病、多发病为重点的转诊目录。规范完善区域转诊平台、逐步实行网上预约转诊、病案传送,并与医保经办机构信息网络互联互通,共享医疗资源,形成高效的双向转诊机制。2017年底,二级医院向基层医疗机构转诊的人数年增长率在10%以上。到2020年,各级医疗机构双向转诊机制基本形成,逐步建立 "首诊在基层、大病转医院、康复回基层" 的就医新格局。

3、急慢分治。按照慢性病先行的原则,制定急慢分治的标准,完善治疗-康复-长期护理服务链,为患者提供科学、适宜、连续性的诊疗服务。以高血压、糖尿病、肿瘤、心血管疾病等慢性病为分级诊疗突破口,探索建立慢性病诊治新流程,结合基层医疗机构用药目录和检验检查技术,制定慢性病诊治的规范和流程,方便慢性病患者病情稳定后下转至下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接续治疗、康复治疗。到2017年,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诊疗和管理率达到40%以上。到2020年,基本形成科学、合理、高效、有序的慢性病诊疗与健康管理相结合的服务体系。

4、上下联动。加快推进全县医联体建设步伐,制定全县医疗联合体建设实施方案,建立不同医疗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在县、乡两级医疗机构医联体基础上与市级三级医院组建医疗联合体,吸收县医院、中医院和全部卫生院参加。实现三级医院带动县级医院、县级医院带动乡镇卫生院,快速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整体服务能力的目标。医联体内实行 "三通" ,即:人员流动互通,通过上挂、下派、进修、培训等多种形式,促进医疗联合体内合理流动,满足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检查结果互通,共享检查、检验设备,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充分利用医疗联合体内优质医疗资源,共同做好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医疗信息互通,借助信息化手段,开展预约挂号、预约住院、远程会诊等医疗服务。制定医疗联合体内实施细则,开辟急危重症患者向上转诊救治绿色通道,医院逐步将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普通门诊,以及部分疾病的住院康复治疗下移到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五)完善以医保支付制度改革为关键的分级诊疗保障机制。

1、改革医保支付制度。差别化设置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就诊报销比例,报销政策向基层就诊患者倾斜。积极探索对未经转诊(转院)到统筹区域外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就诊的非急危重症患者,下调相应医保报销比例等办法。

2、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合理制定和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对医疗机构落实功能定位、患者合理选择就医机构形成有效激励引导。根据价格总体水平调控情况,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在降低药品和医用耗材费用、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的基础上,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价格。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3推进基层签约服务制度。推进居民或家庭自愿与签约医生团队签订服务协议,签约医生团队由二级以上医院医师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医务人员组成,签约服务以老年人、慢性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孕产妇、6岁以下儿童、残疾人、生活困难群众等为重点人群,逐步扩展到普通人群。根据服务半径和服务人口,合理划分签约医生团队责任区域,实行网格化管理。

四、组织实施

(一)实施时间:自本方案下发之日起实施。

(二)就诊范围划分

 1、村卫生室:一般常见病、多发病诊治。

 2、乡镇卫生院:主要接诊病种单纯,病情较稳定的一般门诊、住院病例以及与技术水平、设施设备条件相适应的病例,包含:

1)、急性期治疗后病情稳定,需要继续康复治疗的病人;

2)、诊断明确,不需特殊治疗的病人;

3)、各种恶性肿瘤病人的晚期非手术治疗和临终关怀;

4)、需要长期治疗与管理的慢性病人;

5)、老年护理病人;

6)、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病人;

7)、上级医院下转的康复期病人。

3、县二级医院就诊范围:主要接诊急需紧急处理但病种单纯的一般急诊和病情复杂或有复杂的合并症、病情较重的急、慢性病人、诊断治疗均有很大难度预后差的病例以及与技术水平、设施设备条件相适应的病例,包含:

(1)、临床各科危急重症,基层医院难以实施有效救治的病例;

(2)、基层医疗机构及一级医院不能确诊的较疑难复杂病例;

(3)、较大伤亡事件中受伤的病人。

4、市三级医院就诊范围:主要接诊病情危重、随时有生命危险,有循环、呼吸、肝、肾、中枢神经功能衰竭病变之一者以及与技术水平、设施设备条件相适应、国家确定的部分重大疾病的救治,包含:

1)、临床各种危急症病人;

2)、二级医疗机构因技术或设备条件限制不能处置的上转病人;

3)、二级医院不能确诊的疑难复杂病例;

4)、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发生的病例。

5、市外三级医院就诊范围:主要接诊危急重症病例和国家确定的重大疾病救治病例,包含:

1)、临床各种危急症病例;

2)、县、市级医疗机构因技术或设备条件限制不能处置的上转病例;

3)、市级医院不能确诊的疑难复杂病例。

(三)、程序及要求

1、转诊程序

1)、除危急重症病例和病人及病人家属强烈要求外,对因技术、设备等能力所限需要转上级医院治疗的病人,原则上基层医疗机构上转至二级医院,二级医院诊疗有困难的病人上转至三级医院或专科医院。

2)、转诊病人或病人家属持下级医院开具的 "分级诊疗转诊单" 到对应的上级医疗机构就诊;

3)、上转病人病情稳定后,上级医院应及时将病人转回基层医院作进一步的康复治疗;

4)、对长期在外务工或危急重症病人,接诊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及时告知病人或病人家属转诊规定,督促其尽快向基层医疗机构和县级医保经办机构报告并补办相关手续。

2、转诊要求

1)、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成立分级诊疗责任科室,指定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并设立专线电话及时提供咨询服务;

2)、各医疗机构要制定具体分级诊疗实施细则,明确转诊服务流程,确保转诊服务的人性化和连惯性、有效性;

3)、基层医疗机构上转病人时必须填写《内丘县分级诊疗转诊记录单》,详细填写患者的基本情况,诊疗用药情况和建议上转医院名称;上级医疗机构下转病人时必须详细填写《内丘县分级诊疗转诊记录单》,并附患者的治疗情况及下一步的康复计划和下转医疗机构名称(原经治医疗机构或基层医疗机构)。以后逐步开发转诊软件,实现电脑、手机在线转诊。

4)、危急重症患者上转时,上、下级医疗机构要做好 "无缝" 对接工作,上送或下接均需派出专人护送并书面和口头同时向接诊医生介绍病情;接诊医疗机构对转来的病人要及时、认真进行登记,并安排专人将患者送至病区或门诊作进一步治疗。

5)、各医疗机构对上转来的患者统一实行 "一优先、两免费" 暨优先就诊,免收挂号费、门诊诊查费。

     (四)保障措施

     1、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分级诊疗的重大意义,将建立分级诊疗制度作为推进医改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建立相关协调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各医疗机构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县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强对分级诊疗工作的组织管理,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注重总结工作进展与成效,及时调整和完善政策措施,探索建立分级诊疗制度运行的长效机制。

2、明确职责。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1)、卫生计生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加快完善医疗服务体系,提升医疗服务能力,研究制定分级诊疗制度的相关规范、流程和标准并加强考核监管。

2)、发展改革(物价)部门,完善相关的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加快推进医药价格改革,合理核定医疗服务价格,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强化价格行为监管。

3)、财政部门要落实财政保障政策,完善财政对医疗卫生的投入政策,落实公立医院和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财政投入补偿政策。

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完善医保和人事政策,完善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政策,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进基本医疗保险联网结算,改革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才招聘制度,推动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及职称制度。

5)、其他部门按照部门职责,积极配合做好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相关工作。

3、强化宣传。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以及网络、微信等媒体作用,对分级诊疗相关制度政策进行深入解读,加强 "首诊在基层、大病转医院、康复回基层" 就医秩序的宣传教育,提高社会知晓率,积极争取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为分级诊疗制度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引导形成科学合理的就医秩序。同时,加强广大医务人员教育和培训,牢固树立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意识,主动参与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附件:内丘县分级诊疗转诊记录单

 

  

 

 

 

附件

内丘县分级诊疗转诊记录单

 

                         (机构名称):

现有患者              性别        年龄        因病情需要转入贵单位(        科),请予以接诊。

初步印象:

 

主要现病史(转出原因):

 

主要既往史:

 

治疗经过:

 

             转诊医生(签字):      联系电话:

                                            (机构名称)

                                             

填表说明

1.本表供患者转诊转出时使用,由转诊医生填写。

2.初步印象:转诊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做出的初步判断。

3.主要现病史:患者转诊时存在的主要临床问题。

4.主要既往史:患者既往存在的主要疾病史。

5.治疗经过:经治医生对患者实施的主要诊治措施。

6、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由患者交转入医疗机构,一份由转出医疗机构留存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