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丘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乡镇第一批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2018-08-13 发布机构:nqxzfb 浏览次数:107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其他文件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无号 索引号:740184538/2018-02193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根据《内丘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行 "互联网+政务服务"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切实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让群众少跑腿、好办事。近日,县审改办会同县行政审批局梳理研究了部分部门且方便群众办事的政务服务事项,编制了《乡镇第一批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以下简称 "事项清单" ),已经县领导研究同意,予以公布。
一、《事项清单》共涉及4个部门,其中乡镇办理22项,村级办理22项。
二、县政府办公室、县审改办、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分别负责在内丘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邢台市内丘县机构编制网、内丘县行政审批局(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网站公开汇总目录。各乡镇、县工业园区及所属试点村要在2018年8月25日前,通过门户网站、办事大厅(点)公开本单位政务服务事项及办事指南,并向服务对象提供咨询方式、示范文本、常见错误示例等人性化、便捷式服务。
三、各乡镇、县工业园区及所属试点村要按照《事项清单》,将政务服务事项集中进驻便民服务中心(点)运行,大力推行网上审批,不断简化、优化服务流程,切实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方便群众办事。同时,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要做好乡镇、村两级平台运行的指导和监督工作,确保事项顺畅运行。
下一步,县审改办将依据相关规定及上级文件要求,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要求,会同相关部门对《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不断健全完善乡镇政务服务事项。
附:1、内丘县乡镇实施第一批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2、内丘县乡镇(村级)实施第一批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2018年8月10日
附件1:
内丘县乡镇实施第一批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共22项)
一、县行政审批局(4项)
1.林木采伐许可证相关材料的开具
2.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相关材料的开具
3.再生育审批相关材料的审核上报
4.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审核上报
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项)
5.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6.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资金收缴
7.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资格审核及医疗证发放
三、县民政局(9项)
8.农村低保审核
9.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审核
10.核销《农村五保供养证书》审核
11.五保对象入敬老院审批
12.临时生活救助
13.高龄补贴申请
14.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申请
15.残疾人两项补贴
16.孤儿生活费
四、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6项)
17.征收社会抚养费
18.婚育证明
19.因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不能从事重体力劳动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给予工作和生活上的照顾和社会救济
20.一、二孩生育服务证办理
21.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办理
22.免费孕前健康检查受理
附件2:
内丘县乡镇(村级)实施第一批政务服务
事项清单
(共22项)
一、县行政审批局(4项)
1.林木采伐许可证相关材料的开具
2.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相关材料的开具
3.再生育审批相关材料的开具
4.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相关材料的开具
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项)
5.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收取
6.城乡居民养老待遇领取人员资料上报
三、县民政局(9项)
7.家庭困难证明,助学、减免学费相关手续的开具
8.救灾救济手续相关材料的开具
9.农村低保申请
10.追烈相关材料的开具
11.烈士子女申报
12.临时生活救助的申报
13.高龄补贴申请
14.残疾人两项补贴
15.孤儿生活费
四、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7项)
16.流行性疾病的疫苗防疫
17.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18.开展健康教育知识讲座
19.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救助证明材料开具
20.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相关材料的开具
21.农村独生子女高考加分相关材料的开具
22.伤残成人、病残儿医学鉴定相关材料的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