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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解读

2020-04-24      发布机构:融媒体中心      浏览次数:75     字体:[  ]

体裁分类: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zfb/1587715155603

2020年4月23日,内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字〔2020〕27号),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2019年12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提升利企便民水平。12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对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同时,省市也相继出台了《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 (冀政办字[2020]22号)和《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邢台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邢政办字[2020]12号)文件。

按照县政府领导批示要求,县政府办公室对照邢政办字[2020]12号文件,落实2019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总结了我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经验,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出台了《内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二、目标要求

《实施意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标准引领、需求导向、依法依规、改革创新,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全覆盖,让公开成为自觉、透明成为常态,为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重要支撑。

《实施意见》结合内丘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提出2020年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持续规范,组织保障更加有力,2021年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取得新进展,2022年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大幅提高,公开工作整体迈上新台阶三个阶段性目标,确保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稳妥有序推进。

三、主要任务

《实施意见》分解成5个部分、16个方面、27项具体任务,并以附件的形式给出了时间表、路线图。

一是实施政务公开事项标准化管理。对全面梳理政务公开事项、编制政务公开事项目录等工作作出安排,夯实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基础。

二是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再造。通过加强政府信息规范管理、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流、健全解读回应工作机制、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加强基层政务公开制度规范。

三是建设规范化基层政务公开平台。通过推进政府网站规范化建设、推动政务新媒体健康发展、拓宽基层政务公开渠道,打造标准化、规范化政务公开平台。

四是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实效。要求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向农村和社区延伸、建立健全基层政务公开保障机制等,打通服务基层群众“最后一公里”。

五是打造政务公开特色工作。提出探索建立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开展政府信息精准推送、推行政务公开日活动等,打造内丘基层政务公开特色亮点。

四、其他事项

《实施意见》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加强队伍建设、加强监督检查三方面保障措施,要求理顺体制机制,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领导;明确工作机构和专职人员;列入基层政府绩效管理考评指标体系等,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地落实。

《实施意见》以附件形式明确了27项具体任务的主体责任单位,要求各单位认真组织实施,推进《实施意见》贯彻落实。力争到2022年底前,建成以“精准精细的公开事项目录体系、务实管用的公开制度规范体系、协同联动的公开平台体系”为核心的全县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覆盖县、乡政府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大幅提高,干部队伍专业素质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整体迈上新台阶。

相关政策文件  

内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丘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