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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丘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内丘县2020年度第十八批次建设用地)

2020-08-25      发布机构: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36     字体:[  ]

体裁分类:征地信息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文号:      索引号:linyeju/1598353065692

内丘县人民政府

 

大孟村镇宋村、金店高望村、官庄镇下屯村、金店大辛旺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内丘2020年度第十八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内丘2020年度第十八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拟征收位于宋村北侧,东至宋村;南至宋村;西至宋村耕地;北至宋村的土地。

内丘2020年度第十八批次建设用地2号地拟征收位于内丘县金店镇高望村东至高望村地南至高望村地;西至邢台泽诚纺织有限公司;北至高望村地的土地。

内丘2020年度第十八批次建设用地3号地拟征收位于内丘县官庄镇下屯村东至下屯村南至下屯村;西至下屯村;北至下屯村的土地。

内丘2020年度第十八批次建设用地4号地拟征收位于内丘县金店镇大辛旺村东至大辛旺村地南至大辛旺村地;西至大辛旺村地;北至大辛旺村地的土地。

依照城镇规划,以上地块开发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内丘2020年度第十八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拟征收村土地0.3959公顷,其中农用地0.3959公顷(全部为耕地)。

内丘2020年度第十八批次建设用地2号地拟征收高望村土地0.8489公顷,其中农用地0.1191公顷(其中农村道路0.0331公顷、坑塘水面0.0860公顷)、未利用地0.7298公顷。

内丘2020年度第十八批次建设用地3号地拟征收下屯村土地0.7664公顷,其中农用地0.7664公顷(全部为林地)。地上附着物0.7664公顷。

内丘2020年度第十八批次建设用地4号地拟征收大辛旺村土地0.5998公顷,其中农用地0.5998公顷(全部为耕地)。

三、补偿标准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文件规定,本次征收土地位于我县第Ⅱ区片,区片价标准为76.8万元/公顷。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费7.1000万元。该批次不涉及农村村民住宅补偿,不涉及青苗补偿。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内丘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丘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方案(试行)>的通知》内政字〔202012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5%,缴纳社会保障费50.5666万元,风险基金7.9011万元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向我县人民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大孟村镇人民政府、金店镇人民政府、官庄镇人民政府、河北内丘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联系人:高晓晨     联系电话:6867957

 

 

 

内丘县人民政府            

202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