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温馨提示:本网站已实现河北省内政务服务一号登录,新用户请注册并完成中级以上实名认证,即可正常登录本网站。

内丘县政府预算公开有关事项的情况说明

2017-03-14      发布机构:融媒体中心      浏览次数:0     字体:[  ]

体裁分类:政府预算      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      索引号:923

2017年内丘县预算编制坚持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支持经济发展,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加大预算统筹力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促进我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指导思想,预算安排遵从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统筹兼顾相互衔接、公开透明的原则。

一、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本级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总额是537.79万元,因公出国费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69.3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69.31万元。公务接待费58.48万元,因公出国费比去年预算减少5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公务用车费比去年预算减少3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费用减少。公务接待费比去年减少3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

二、县级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县级预算拟使用地方政府债券收支暂未列入年初预算,待上级财政部门下达2017年地方政府债券限额后,再列入县级预算调整方案,报县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按规定要求公开。

三、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情况

2017年预算编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将测算的上级补助收入已列入年初预算。

2017年上级补助收入25565万元,其中:增值税、消费税收返还1647万,中央所得税基数返还1209万元、体制改革省“四税”补助基数642万元、体制改革省级资源税补助基数452万元、“营改增”基数返还2743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7095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4625万元、调整工资转移支付3705万元、年终一次性奖金转移支付补助186万元、农村税费改革转支付1800万元、原省管单位下划补助925万元、义务教育绩效工资转移支付135万元、定额结算补助37万元、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补助160万元、2008年以前军转定额补助10万元、上年转移支付结余194万元。

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返还性收入、体制补助收入、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固定数额转移支付等主要安排用于人员资和个人部分及基本公用支出。义务教育转移支付收入用于教育方面的支。有专项用途的转支付收入主要根据上级下达专项用途安排的预算。

各乡镇、工业园区管委会按照部门管理,不存在对下转移支付。

四、绩效预算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一)、完善“部门职责—工作活动”目录。各部门要按照绩效预算管理要求,根据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和本部门工作职责任务,完善部门工作活动目录,规范部门绩效预算管理构架,做到职责—活动衔接一致、表述精准。

(二)、规范绩效目标指标和评价标准设定。对应部门职责活动的目标任务,科学设定绩效目标指标和评价标准,尽可能量化具体、准确清晰、先进科学,确保达到可审核、可监控、可评价。

(三)、增强项目与职责活动的关联度和匹配性。所有预算项目均应在部门职责和工作活动框架下编列,并必须与之对应衔接,对超出本部门职责活动范围的项目不得列入部门预算。

(四)、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挂钩。强化对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较低的,按一定比例压减项目资金;对项目绩效评价不合格的,一律予以取消。

五、本级政府采购情况

(一)、编制内容应全面规范。使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所有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部门其他渠道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凡符合《河北省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都应按照“应编尽编、应采尽采”的原则,全面编列部门政府采购预算。除项目预算外,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预算中涉及政府采购事项的,以及采购同一品目或类别的货物、服务和工程项目累计资金数额达到政府采购资金监管起点(除协议供货外,预算金额10万元以上)的,均应按要求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各部门要不断提高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准确率,年初部门预算漏报、缺报或未准确编列的,执行中原则上不再办理增列、调整等手续,由此形成年终未能支出的资金,将由县财政收回统筹安排使用。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时,应注重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体现优先采购国货、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以及支持自主创新、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不符合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项目,原则上不列入部门预算。

(二)、编制质量应准确可靠。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应当编全编实、编准编细,其中:货物项目应填列品目、数量、单价、预算;服务项目应填列品目、数量(人/月)、月人均费用、预算;工程项目除填列品目、数量、价格、预算外,还应详细填列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等内容。政府采购预算一经批复下达,必须严格执行。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