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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丘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0-01-16      发布机构:县司法局      浏览次数:112     字体:[  ]

体裁分类:政府工作报告      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      索引号:5576

内丘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0年1月16日) 

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聚焦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导、同落实,取得扎实成效。

一、全面加强党的领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

(一)严格落实党政责任。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制定出台《内丘县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分工方案》,明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细化各级各部门职责分工,健全完善了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按照中央和国家机构改革要求,强化党委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调整成立由县委书记任主任、县长任副主任的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下设执法、司法、守法普法三个协调小组。召开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出台了《工作规则》《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点》等专件,逐一明确了成员单位任务书、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全面依法治县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严格执行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先后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等专题会议,传达学习《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和中央、省市相关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同时,印发了《内丘县乡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内字〔2019〕20号),把法治建设纳入乡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核。落实《邢台市干部容错(误)免责办法(试行)》,激发了干部干事创业热情。

(二)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一是认真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学习。利用“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深入开展宪法宣传学习活动。今年12月4日,组织开展了以“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题的宪法宣传活动,通过现场咨询问答、悬挂横幅、发放宪法学习资料等形式,向干部群众普及了宪法知识。二是认真组织开展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今年7月18日,组织县级领导干部参加了全市干部宪法法律知识考试。重点考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有关内容。三是把领导干部学法列为县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习固定议题,带动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浓厚氛围。今年以来,开展县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7次,学习了《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等14项法律法规。

(三)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围绕宪法、妇女维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扫黑除恶、安全教育、学校法制教育等重点热点,开展了“千名法律人进千校”“12·4国家宪法日”等一系列大型法宣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万多份,接收群众咨询5000余人。通过普法宣传,普及了宪法和法律知识,弘扬了宪法精神,维护了宪法和法律权威,增强了全社会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7月份,利用党校平台,对全县309个村党组织书记进行为期3天的法律知识培训。11月份,利用康庄路光明健身广场,注入宪法法制的元素,完成了县宪法广场的建设。

二、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健全法治政府建设体系

(一)严格执行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办转发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自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经县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后,按程序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近日,《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将按要求上报市依法治市办,报送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同时,督导乡镇、部门按职责分工,报告了承担的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二)严格执行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县政府及各部门、乡镇聘用16名律师作为单位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原有2名基础上,又申报了11名。今年以来,共参与起草、论证、洽谈及审核协议、合同41件,政府通告7件;参与处理行政复议、诉讼等法律事务35件。

(三)严格执行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重大事项,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今年以来,依法依程序对《内丘县后鲁亭、西永安、新石河等压煤村庄搬迁新村建设协议》《关于实施高质量招商推动内丘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等42项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保证了行政决策的合法性。

(三)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印发了《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实施主体部门必须召开班子会集体讨论并经法核人员签字,确保严肃性。经清理,保留规范性文件9件,宣布失效6件。今年以来,制定出台《关于实施高质量招商推动内丘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内丘县农村产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和《内丘县城区住宅区配套幼儿园中小学建设管理暂行办法》3个规范性文件,全部按规定履行了合法性审核程序。

三、强化执法监督管理,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加强行政执法机构规范管理。机构改革以来,按照法定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组织分类,对全县所有行政执法组织进行全面梳理。最终确定全县执法部门共30个,其中新增网信办、金融办、医保局、消防大队4个执法部门。21家单位接入“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立信息共享、案件移送等制度。参加全省“两法衔接”专题培训40余人次。近期,挂牌成立了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管管理综合执法局、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二)开展罚没许可证年检。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罚没许可证年检工作的通知》(内司〔2019〕6号),明确了年检要求、范围、标准、时限和方法。截至目前,已有24个单位全部通过年检,并发放罚没许可证正本。

(三)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根据《河北省行政执法证件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件管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2〕第4号)规定,依托“邢台法治在线培训考试系统”,11月份,组织全县701名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检查人员,参加公共法律知识网络在线考试,合格率为91.9%。将570名现行有效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检查人员信息,在内丘县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告。对因调离、退休、转岗等原因未参加考试或考试不合格的行政执法人员持有证件,依法定程序予以注销,公告作废。

(四)全面清理执法类权力清单事项。按照省市《关于全面开展各级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的通知》,动态调整县本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经梳理,县本级执法类权力清单共2140项,其中行政处罚1856项,行政强制108项,行政检查176项,涉及23个部门。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组织市场主体“双随机”内部抽查141次1434家、跨部门抽查5次34家,抽查检查结果全部录入,并在网上公示,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五)深入推进“三项制度”改革。一是先后2次举办三项制度培训会,对全县30个执法部门主管副职、执法骨干150余人开展培训,对“三项制度”内容进行详细讲解。二是按照《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要求,确保每个部门都制定相应公示制度。各办案单位对本单位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在河北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和内丘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对外公示。对各单位在政府网站“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公示的“三项制度、四类文本、五个清单”及执法信息进行监督,重点督促其按规定在河北省执法信息服务平台上录入信息。三是加大“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督查力度,强化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今年以来,市场监管部门办理一般处罚案件67起,不予处罚案件2起,核审案件69起,罚没总额143.6万元。应急管理部门对49家企业,依法处罚94.9万元。生态环境部门依法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11件,移送公安机关6件,查封扣押6件,罚款590.95万元,行政拘留13人。

(六)自觉主动接受监督。配合县人大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河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20余部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主动接受县人大法律监督和县政协民主监督。今年,共承办县级人大代表建议145件,政协提案57件,承办市级分配的省、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5件。按时办结率、答复率、走访率均为100%,代表委员满意度达100%。

四、推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政务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被确定为河北省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县,是邢台市唯一一个试点单位。二是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布权责清单,畅通群众获悉信息渠道,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今年以来,51个责任单位共发布政府信息3800余条。三是创新推行“百姓问政”。在县融媒体中心开办“百姓问政”栏目,把政府部门和干部推到聚光灯下,面对面接受群众提问,现场解疑答惑,及时回应民生诉求,限期兑现承诺。累计播出37期,问政部门100余次,群众回访满意率100%,起到了“政府事、百姓知,群众盼、政府办”的双向效果。

(二)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把事实关、法律关,公平公正办案。今年以来,共受理行政复议8件。其中,涉及县政府6件,2件维持,1件撤销,3件正在审理;涉及县政府部门2件,维持2件。认真办理行政应诉案件,自觉接受人民法院的司法监督,今年以来,共办理行政应诉案件27件,其中县政府应诉7件,胜诉7件;县政府部门应诉20件,5件胜诉,9件败诉,4件撤消,2件正在审理。

(三)健全完善纠纷化解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第一道防线作用,9个乡镇司法所均成立了“好大哥调解工作室”,309个行政村均设立了联络点,积极引导当事人把人民调解作为解决矛盾纠纷的首选方式,通过调解缓和双方矛盾,使问题得到解决,构筑了农村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今年以来,成功调解案件120余件,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五、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我县被确定为邢台市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

(一)及时衔接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等事项。先后2次衔接落实上级取消、下放事项。印发《关于衔接落实市级下放调整行政职权等事项通知》(内政办发〔2019〕1号),下放了“药品零售企业许可”等14项市级事项。印发《关于衔接落实国务院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内政办发〔2019〕2号),衔接取消“名称预先核准”等3项事项,承接“护士执业注册”等2项事项,并及时将动态调整权力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并向全社会公示。

(二)积极探索企业开办全流程一日办结。将企业开办涉及到的企业登记、印章刻制、申领发票和社保登记4个环节压减为企业登记、印章刻制、申领发票3个环节,社保登记合并到企业登记环节中。同时,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确保全县企业开办时间压缩在1个工作日(8小时)内,其中企业登记控制在3个小时以内,印章刻制控制在3个小时以内,初次发票申领控制在2个小时以内,并推出“仅办营业执照”“二合一”(执照+公章)”“三合一(执照+公章+发票)” “四合一(执照+公章+发票+银行开户)”四种服务模式,供开办企业自主选择。同时,编制了县级“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1119项,其中“马上办”425项、“网上办”789项、“就近办”65项、“一次办”705项。

(三)创新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发展服务民生若干措施”。根据河北省《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若干政策措施》,制定了“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发展服务民生若干措施”,从市场准入、投资立项、工程建设、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等5个方面,制定47条有效措施,除了集成国家、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的措施外,还有具有本县特色的创新做法。如立等可取、“码上办”(事项二维码)、容缺审批等,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能,为深入推进“三深化三提升”,更好服务经济、服务民生奠定基础。

六、存在问题及下步措施

尽管我们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和中央决策部署,对照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问题:一是各级领导及执法人员对新形势下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性认识有待深化。二是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有待进一步从严。三是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法治专业人员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我县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以本次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为契机,强化措施、加大力度,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切实加强党委、政府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二是履行职责责任。结合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细化责任部门职责分工,履行好法治政府建设职责。三是狠抓工作落实。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基层基础,补齐工作短板,协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任务落实,为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县、美丽内丘,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