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丘县关于《创建“无证明城市”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2020-04-10 发布机构:县司法局 浏览次数:49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 索引号:7043
一、为什么要打造“无证明城市”?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最大程度精简各类证明,提高办事效率,增强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无证明城市”工作原则是什么?
坚持法无规定、一律取消,法有规定、无需提交。细致梳理群众和企业办事的证明事项,形成保留证明清单,实现清单之外无证明。加强部门联动,对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在风险评估基础上,以数据共享、部门协助等方式,实现无证明。
三、“无证明城市”工作目标是什么?
2020年12月31日前,取消所有无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事项,建成无证明城市。
四、“证明材料”如何界定?
“证明材料”是指群众或企业未持有、由县内权威部门开具、针对特定事项的具有举证意义的盖章类材料。不包括:
1、各类证照,如身份证、驾驶证、营业执照等;
2、审核材料,如申请补助审批表、施工审批表等;
3、具有法律效力的司法文书,如公证书、判决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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