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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丘县关于《创建“无证明城市”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2020-04-10      发布机构:县司法局      浏览次数:0     字体:[  ]

体裁分类: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      索引号:7043

一、为什么要打造“无证明城市”?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最大程度精简各类证明,提高办事效率,增强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无证明城市”工作原则是什么?

坚持法无规定、一律取消,法有规定、无需提交。细致梳理群众和企业办事的证明事项,形成保留证明清单,实现清单之外无证明。加强部门联动,对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在风险评估基础上,以数据共享、部门协助等方式,实现无证明。

三、“无证明城市”工作目标是什么?

2020年12月31日前,取消所有无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事项,建成无证明城市。

四、“证明材料”如何界定?

“证明材料”是指群众或企业未持有、由县内权威部门开具、针对特定事项的具有举证意义的盖章类材料。不包括:

1、各类证照,如身份证、驾驶证、营业执照等;

2、审核材料,如申请补助审批表、施工审批表等;

3、具有法律效力的司法文书,如公证书、判决书等;

相关政策文件

内丘县创建“无证明城市”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