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郭店乡责任清单——主要职责
2020-10-12 发布机构:五郭店乡 浏览次数:54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权责清单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 文号: 索引号:wgdxrmzf/1602469870769
内丘县五郭店乡责任清单
五郭店乡主要职责
序号 | 涉及领域 | 职责事项 | 具体工作 | 承办机构 | 备注 | |
编号 | 主要内容 | |||||
1 | 一、加强党的领导、指导基层自治方面(21项) | 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级党组织的决议,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 1 | 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市县上级党组织及本乡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 党建工作办公室(人大主席团办公室) | |
2 | 领导乡镇政权机关、群团组织、村党组织和和县以上有关部门驻乡镇的单位、农村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隶属乡镇党委的党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 党建工作办公室(人大主席团办公室) | ||||
2 | 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 1 | 负责党内监督,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受理群众反映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 | 党建工作办公室(人大主席团办公室) | ||
2 | 严格执行党的纪律,经常对党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党员违犯党的纪律,应当及时教育或者处理,问题严重的应当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 党建工作办公室(人大主席团办公室) | ||||
3 | 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按权限对违纪违法的党员和监察对象进行调查、处理,研究决定党员处分事项,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 | 党建工作办公室(人大主席团办公室) | ||||
3 | 负责乡镇、党委自身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乡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 | 1 | 加强乡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乡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 党建工作办公室(人大主席团办公室) | ||
2 | 讨论和决定本乡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需由乡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乡镇党委研究讨论后,由乡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 党建工作办公室(人大主席团办公室) | ||||
3 |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乡镇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 党建工作办公室(人大主席团办公室) | ||||
4 | 领导本乡镇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 | 党建工作办公室(人大主席团办公室) | ||||
3 | 一、加强党的领导、指导基层自治方面(21项) | 负责乡镇、党委自身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乡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 | 5 | 健全工作运行制度,探索建立各基层党组织向乡镇党委定期述职、报告工作制度; | 党建工作办公室(人大主席团办公室) | |
6 | 构建党建引领乡镇社会治理的组织体系,以乡镇党组织为核心,健全党支部、村委会、监委会、服务站、保洁队、合作社协调联动的农村组织体系和党支部、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楼门长、综合服务站协调联动的城市社区组织体系; | 党建工作办公室(人大主席团办公室) | ||||
7 | 全面推行“大党建”工作机制,吸纳区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党组织负责人为党建联席会议兼职委员,定期共同商讨解决党的建设和区域治理中的重要事项和热点难点问题; | 党建工作办公室(人大主席团办公室) | ||||
8 | 推动基层党组织与网格化管理服务深度融合,所有网格全部成立党支部或党小组,整合网格内党员、志愿者以及社会组织等力量,统筹网格内各项工作,全面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 党建工作办公室(人大主席团办公室) | ||||
4 | 负责下级党的基层组织选举工作,对下级党组织的成立或撤销作出决定。 | 1 | 负责党的基层组织选举工作,对下级党的基层组织选举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 党建工作办公室(人大主席团办公室) | ||
2 | 提出下级党组织的设立、撤销调整方案,经镇党委会议研究同意,报县级组织部门备案; | 党建工作办公室(人大主席团办公室) | ||||
3 | 对下级党的基层党组织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 | 党建工作办公室(人大主席团办公室) | ||||
4 | 对下级党组织负责人调整提出建议。 | 党建工作办公室(人大主席团办公室) | ||||
5 | 负责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扩大新兴领域党建有效覆盖。 | 1 | 创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制,对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兜底管理; | 党建工作办公室(人大主席团办公室) | ||
2 | 扩大新兴领域党建有效覆盖,完善商务楼宇等党建工作站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新兴领域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质量; | 党建工作办公室(人大主席团办公室) | ||||
3 | 掌握辖区内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情况,建立党组织台账。 | 党建工作办公室(人大主席团办公室) | ||||
6 | 一、加强党的领导、指导基层自治方面(21项) | 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加强流动党员管理。 | 1 | 负责制订基层组织建设规划及实施工作;建立健全和完善党员教育管理机制; | 党建工作办公室(人大主席团办公室) | |
2 | 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 | 党建工作办公室(人大主席团办公室) | ||||
3 | 加强农村党员教育培训,建好用好乡镇党校、党员活动室,注重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党员教育; | 党建工作办公室(人大主席团办公室) | ||||
4 | 宣传动员党员参与志愿服务; | 党建工作办公室(人大主席团办公室) | ||||
5 | 落实党员教育管理信息化,提高党员教育管理现代化水平。 | 党建工作办公室(人大主席团办公室) | ||||
7 | 做好人才服务工作,发现、培养、推荐党员和群众中的优秀人才。 | 1 | 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发现、培养、推荐党员和群众中的优秀人才; | 党建工作办公室(人大主席团办公室) | ||
2 | 推动以新型职业农民为主体的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配合做好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 党建工作办公室(人大主席团办公室) | ||||
3 | 建立致富带头人台账; | 党建工作办公室(人大主席团办公室) | ||||
4 | 建立后备干部台账。 | 党建工作办公室(人大主席团办公室) | ||||
8 |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组织党员群众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建设。 | 1 | 负责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本乡镇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 党建工作办公室(人大主席团办公室) | ||
2 | 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组织乡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本乡镇党员学习,组织党员群众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党建工作办公室(人大主席团办公室) | ||||
3 |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宣传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思想道德和民主法治教育,引导农民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型农民; | 党建工作办公室(人大主席团办公室)、 | ||||
4 | 加强群众培训,宣传教育群众,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社会主义思想道德牢牢占领农村思想文化阵地。 |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 | ||||
9 | 一、加强党的领导、指导基层自治方面(21项) | 落实统一战线工作任务要求,做好民族事务工作。 | 1 | 贯彻统一战线方针政策,将统一战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专题研究重大问题; | 党建工作办公室(人大主席团办公室) | |
2 | 把统一战线工作纳入宣传工作计划,把统一战线知识纳入国民教育内容; | 党建工作办公室(人大主席团办公室) | ||||
3 | 做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支持做好基层商会组织建设; | 党建工作办公室(人大主席团办公室) | ||||
4 | 加强民族团结和宣传教育。 | 党建工作办公室(人大主席团办公室) | ||||
10 | 领导辖区内人大工作,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工作。 | 1 | 组织选举本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召开本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及主席团会议; | 党建工作办公室(人大主席团办公室) | ||
2 | 联系本乡镇人大代表,安排代表听取和讨论本乡镇政府专项工作报告,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研等活动,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 党建工作办公室(人大主席团办公室) | ||||
3 | 听取和反映代表、群众对本乡镇政府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交有关机关和组织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对办理情况进行监督; | 党建工作办公室(人大主席团办公室) | ||||
4 | 配合做好上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选举工作,按要求做好上级人大代表联络工作; | 党建工作办公室(人大主席团办公室) | ||||
领导辖区内人大工作,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工作。 | 5 | 团结和动员职工听党话、跟党走,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指导基层工会加强组织建设,参与研究制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规定问题,开展区域性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和民主管理工作,协调处理劳动争议,监督企业落实劳动保护措施,改善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竭诚为职工服务; | 党建工作办公室(人大主席团办公室) | |||
6 | 加强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做好基础团务工作。开展服务青年工作,了解青年思想动态,反映青年普遍诉求; | 党建工作办公室(人大主席团办公室) | ||||
7 | 负责妇女权益保障工作,指导所辖农村妇联组织开展妇女工作,加强与乡镇内单位及其妇女组织的联系与合作,培育以妇女为主体会员的协会、联谊会和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等基层群众组织,推进乡镇妇女工作的社会化,加强乡镇妇联自身建设,提高乡镇妇联干部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和服务能力。 | 党建工作办公室(人大主席团办公室) | ||||
11 | 一、加强党的领导、指导基层自治方面(21项) | 按权限负责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等工作。 | 1 | 提出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方案,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 党建工作办公室(人大主席团办公室)、村民委员会 | |
2 | 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 | 党建工作办公室(人大主席团办公室)、村民委员会 | ||||
3 | 监督村民委员会调整和工作移交; | 党建工作办公室(人大主席团办公室)、村民委员会 | ||||
4 | 受理妨害村民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的行为举报,负责调查并依法处理。 | 党建工作办公室(人大主席团办公室)、村民委员会 | ||||
12 | 负责指导居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 | 1 | 提出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规模调整方案,按程序报县政府决定; | 党政综合办公室(财经工作办公室) | ||
2 | 制定居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办法; | 党政综合办公室(财经工作办公室) | ||||
3 | 对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选举工作进行指导; | 党政综合办公室(财经工作办公室) | ||||
4 | 开展社区规范化建设,承担加强本辖区内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直接责任。 | 党政综合办公室(财经工作办公室) | ||||
13 | 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立健全各项自治制度,并予以备案。 | 1 | 推动农村民主政治建设,指导、支持和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工作; | 党建工作办公室(人大主席团办公室)、村(居)民委员会 | ||
2 | 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建立健全各项自治制度,依法开展自治活动,保障村民依法行使自治权利,提高农民的民主法治意识; | 党建工作办公室(人大主席团办公室)、村(居)民委员会 | ||||
3 | 对村(居)民自治章程、村(居)规民约予以备案,对其中违反相关规定的内容予以责令改正; | 党建工作办公室(人大主席团办公室)、村(居)民委员会 | ||||
4 | 对村(居)民委员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的事项不真实的,按职责分工进行调查核实,责令依法公布。 | 党建工作办公室(人大主席团办公室)、村(居)民委员会 | ||||
14 | 一、加强党的领导、指导基层自治方面(21项) | 按权限负责基层社区社会组织的分类指导和业务指导。 | 1 | 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对社会组织内部治理、业务活动、对外交往的管理; | 党政综合办公室(财经工作办公室)、居民委员会 | |
2 | 对达不到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实施管理,加强分类指导和业务指导。 | 党政综合办公室(财经工作办公室)、居民委员会 | ||||
15 | 负责指导辖区内业主大会的成立和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工作。 | 1 | 按职责指导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对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进行备案; | 党政综合办公室(财经工作办公室) | ||
2 | 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违反法律、法规的决定,按职责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 | 党政综合办公室(财经工作办公室) | ||||
3 | 负责对辖区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活动进行协助、指导和监督,协调处理纠纷。 | 党政综合办公室(财经工作办公室) | ||||
16 | 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所属单位和行政村的档案工作。 | 1 | 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工作,将档案事业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 党政综合办公室(财经工作办公室) | ||
2 | 对所属单位和行政村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 党政综合办公室(财经工作办公室) | ||||
17 | 按权限负责社区工作者的日常管理工作。 | 1 | 负责社区工作者日常管理、考核培训工作,推进社区工作者队伍专业化、职业化。 | 党政综合办公室(财经工作办公室) | ||
18 |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村务公开工作的指导、监督。 | 1 |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村务公开工作的指导、监督; | 党建工作办公室(人大主席团办公室)、村民委员会 | ||
2 | 加强对村务监督工作的检查指导,受理村民对村务监督工作的投诉、举报,并依法处理。 | 党建工作办公室(人大主席团办公室)、村民委员会 | ||||
19 |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 1 |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 党政综合办公室(财经工作办公室)、村民委员会 | ||
20 | 一、加强党的领导、指导基层自治方面(21项) | 负责辖区内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指导和监督,按分工和权限负责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 | 1 | 贯彻执行集体资产管理和有关村集体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 党政综合办公室(财经工作办公室)、村民委员会 | |
2 | 按职责分工指导和监督本辖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建立农村集体资产报告制度,依法对农村集体资产及运营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 党政综合办公室(财经工作办公室)、村民委员会 | ||||
3 | 制定集体资产保值和增值考核指标体系,按照国家和本省的有关规定进行资产增量投向监测; | 党政综合办公室(财经工作办公室)、村民委员会 | ||||
4 | 负责集体资产的统计和产权登记工作; | 党政综合办公室(财经工作办公室)、村民委员会 | ||||
5 | 对农村集体资产的评估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 党政综合办公室(财经工作办公室)、村民委员会 | ||||
6 |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对村集体财务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活动进行指导、检查、审计和监督; | 党政综合办公室(财经工作办公室)、村民委员会 | ||||
7 | 依法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会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考核和任职资格审查; | 党政综合办公室(财经工作办公室)、村民委员会 | ||||
8 | 管理村有乡存的资金,检查纠正违反村集体财务管理法律、法规的问题; | 党政综合办公室(财经工作办公室)、村民委员会 | ||||
9 | 按职责分工对集体资产所有权争议、当事人对承担相关民事责任有争议的进行调解或处理。 |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 ||||
21 | 加强党对农村经济建设的领导,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和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 1 | 加强对经济工作的领导,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持续增加农民收入,不断满足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 党政综合办公室(财经工作办公室)、村民委员会 | ||
2 | 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坚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走共同富裕之路; | 党政综合办公室(财经工作办公室)、村民委员会 | ||||
21 | 一、加强党的领导、指导基层自治方面(21项) | 加强党对农村经济建设的领导,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和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 3 | 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发展多种经营应当同支持和促进粮食生产相结合; | 党政综合办公室(财经工作办公室)、村民委员会 | |
4 | 推动乡村产业振兴,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让农民合理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 | 党政综合办公室(财经工作办公室)、村民委员会 | ||||
5 |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实现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 | 党政综合办公室(财经工作办公室)、村民委员会 | ||||
6 | 领导制定本地经济发展规划,组织、动员各方面力量保证规划实施; | 党政综合办公室(财经工作办公室)、村民委员会 | ||||
7 | 组织党员、群众学习农业科学技术知识,运用科技发展经济。吸引各类人才到农村创业创新。 |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村民委员会 | ||||
22 | 二、夯实基层政权、推进民主法治方面(1项) | 根据国家计划,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经济、文化事业和公共事业建设计划;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财政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选举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乡(镇)长、副乡(镇)长;听取和审查乡(镇)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 1 | 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 党建工作办公室(人大主席团办公室) | |
2 | 在职权范围内通过和发布决议; | 党建工作办公室(人大主席团办公室) | ||||
3 | 根据国家计划,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文化事业和公共事业的建设计划; | 党建工作办公室(人大主席团办公室) | ||||
4 | 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财政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 党建工作办公室(人大主席团办公室) | ||||
5 | 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工作的实施计划; | 党建工作办公室(人大主席团办公室) | ||||
6 | 选举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乡(镇)长、副乡(镇)长; | 党建工作办公室(人大主席团办公室) | ||||
7 | 听取和审查乡(镇)的人民政府的工作报告; | 党建工作办公室(人大主席团办公室) | ||||
8 | 撤销乡(镇)的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 党建工作办公室(人大主席团办公室) | ||||
9 | 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 党建工作办公室(人大主席团办公室) | ||||
10 | 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 党建工作办公室(人大主席团办公室) | ||||
23 | 三、强化社会治理、维护公共安全方面(28项) | 根据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授权,承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 1 | 根据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授权,承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村(居)民委员会、网格员 | |
24 | 加大信用信息归集应用力度,落实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 1 | 加强乡镇信用平台建设,拓宽信息归集渠道,建立“乡镇+社会组织+居民”联动机制,实现乡镇信用全覆盖; |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 | ||
2 | 建立政务失信记录,构建事前信用承诺、事中分级分类监管和事后联合奖惩的市场主体信用监管机制。 |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 | ||||
25 | 制定本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检查、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的落实,协调和督促有关部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调解各类纠纷。 | 1 | 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 |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 ||
2 | 贯彻执行上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的工作部署,检查、推动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的落实; |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 ||||
3 | 掌握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开展对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形势的整体研判、动态监测,协调推动辖区内涉及多个部门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事项的解决; |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 ||||
4 | 协调和督促有关部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调解各类纠纷; |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村(居)民委员会 | ||||
5 | 办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其他事项。 |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 ||||
26 | 三、强化社会治理、维护公共安全方面(28项) | 组织群众开展各种形式的治安防范活动和军民、警民联防活动;指导、帮助村(居)民委员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 1 | 组织群众开展各种形式的治安防范活动和军民、警民联防活动; |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村(居)民委员会 | |
2 | 指导、帮助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调辖区内其他单位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村(居)民委员会 | ||||
27 | 组织协调辖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及普法工作,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及各种形式的治安防范活动。加强群防群治组织建设,动员、组织人民群众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做好防范邪教工作。 | 1 | 加强群防群治组织建设,组织协调辖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及各种形式的治安防范活动; |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村(居)民委员会 | ||
2 | 动员、组织人民群众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促进相关社会组织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等工作中充分发挥作用; |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村(社区)民委员会、网格员 | ||||
3 | 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根据职责和分工,对本乡镇的人员进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教育,动员、组织本乡镇的人员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村(社区)民委员会、网格员 | ||||
4 | 协助、配合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发现恐怖活动嫌疑或者恐怖活动嫌疑人员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或者有关部门报告;动员和组织本乡镇社会力量,严防邪教活动。 |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村(社区)民委员会、网格员 | ||||
28 | 三、强化社会治理、维护公共安全方面(28项) | 根据委托授权负责本辖区内的宗教事务管理工作。 | 1 | 做好辖区内的宗教事务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宗教工作网络,落实责任制,加强对信教群众的工作, | 党建工作办公室(人大主席团办公室)、网格员 | |
2 | 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 | 党建工作办公室(人大主席团办公室)、网格员 | ||||
3 | 管理好宗教活动场所,依法制止利用宗教干涉农村公共事务,坚决抵御非法宗教活动和境外渗透活动; |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网格员 | ||||
4 | 在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指导下,所在地乡级人民政府对临时活动地点的活动进行监管。 |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网格员 | ||||
29 | 负责辖区内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协助执法和宣传教育等工作,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的监督管理工作。 | 1 | 负责本区域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 |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网格员 | ||
2 | 负责本区域的食品安全信息报告; |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网格员 | ||||
3 | 负责本区域的食品安全协助执法,组织协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派驻的执法机构做好执法工作; |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网格员 | ||||
4 | 加强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普及食品安全知识,鼓励社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食品生产经营者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的普及工作,倡导健康的饮食方式,增强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网格员 | ||||
5 | 协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派驻的执法机构等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的监督管理工作。 |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网格员 | ||||
30 | 三、强化社会治理、维护公共安全方面(28项) | 协助有关部门查处传销行为。 | 1 | 协助有关部门查处传销行为。 |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村(居)民委员会、网格员 | |
31 | 加强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 1 | 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重大方针政策,落实县安委会有关抓好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 | 应急管理办公室 | 整合乡镇安全生产监督所划入职责 | |
2 | 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 | 应急管理办公室、村(居)民委员会 | ||||
3 | 加强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对发现所在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时,应当及时向县级有关部门报告;协助上级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村(居)民委员会、网格员 | ||||
4 | 配合县应急管理局搞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 | 应急管理办公室 | 整合乡镇安全生产监督所划入职责 | |||
5 | 依法组织、协调和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 | 应急管理办公室 | 整合乡镇安全生产监督所划入职责 | |||
6 | 组织、指导、实施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及有关综合性安全生产规章规程; | 应急管理办公室 | 整合乡镇安全生产监督所划入职责 | |||
7 | 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等。 | 应急管理办公室 | 整合乡镇安全生产监督所划入职责 | |||
32 | 三、强化社会治理、维护公共安全方面(28项) | 负责本辖区的消防工作,开展消防宣传、防火巡查、隐患查改。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 | 1 | 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 应急管理办公室 | |
2 | 建立消防安全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 应急管理办公室 | ||||
3 | 根据需要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承担火灾扑救、应急救援等职能,开展防火巡查、隐患查改; | 应急管理办公室 | ||||
4 | 因地制宜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措施和要求,加强消防宣传和应急疏散演练。部署消防安全整治,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 | 应急管理办公室 | ||||
33 | 负责辖区防汛抗洪、抗旱等相关工作。 | 1 | 负责辖区防汛抗洪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建立防汛抗洪应急队伍、开展汛期隐患排查工作,做好抗洪物资储备工作; | 应急管理办公室 | ||
2 |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抗旱减灾工作,承担统计、核实、上报旱情、灾情和发放抗灾、救灾物资等具体工作。 | 应急管理办公室 | ||||
34 | 负责辖区防灾减灾等相关工作。 | 1 | 组织开展地震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和必要的地震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公民在地震灾害中自救互救的能力; | 应急管理办公室、村(居)民委员会 | ||
2 | 加强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工作,加强地质灾害险情的巡回检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和报告; | 应急管理办公室、村(居)民委员会、网格员 | ||||
3 | 协助开展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宣传、应急联络、信息传递、灾害报告和灾情调查等工作。 | 应急管理办公室、村(居)民委员会、网格员 | ||||
35 | 依法做好本辖区的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制定本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 1 | 负责本乡镇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制定、管理本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指导村民委员会制定相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向上级政府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 应急管理办公室、村(居)民委员会 | ||
2 | 开展突发事件应对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指导其他基层组织和单位开展应急管理工作; | 应急管理办公室、村(居)民委员会 | ||||
3 | 组织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组织储备、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获悉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突发事件信息后,向上级政府报告; | 应急管理办公室、村(居)民委员会 | ||||
4 | 组织群众转移疏散,指挥和安排公民、单位开展自救互救,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做好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引导等工作,向上级政府报告事件情况。 | 应急管理办公室、村(居)民委员会 | ||||
36 | 三、强化社会治理、维护公共安全方面(28项) | 负责辖区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应急联动机制,严格落实应急管理责任,加强基层综合应急队伍建设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 1 | 负责辖区应急管理工作,要畅通信息报送渠道,乡镇要建立和完善24小时值班制度,指导村委会及社区物业管理企业加强值班工作; | 应急管理办公室、村(居)民委员会 | |
2 | 建立健全应急联动机制,严格落实应急管理责任,建立基层信息报告网络,重点区域、行业、部位及群体要设立安全员,并明确其信息报告任务;建立完善预警信息通报与发布制度,充分利用广播、手机短信息、电话、宣传车等各种媒体和手段,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 应急管理办公室、村(居)民委员会 | ||||
3 | 加强综合应急队伍建设,组织和指导本区域内的基层组织和单位组织以及警务人员、医务人员、民兵、预备役人员、物业保安和志愿者等建立基层应急队伍,加强应急队伍的建设和管理,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现场取证、道路引领、后勤保障、秩序维护等协助处置工作; | 应急管理办公室、村(居)民委员会 | ||||
4 | 加强基层应急保障能力建设,搞好村镇规划、加强本区域的基础设备、设施及避难场所建设,提高乡村自身防灾抗灾能力;加强公用卫生设备设施建设,防止农村疫病的发生和传播。 | 应急管理办公室、村(居)民委员会 | ||||
37 | 依照法定权限,做好本辖区的征兵、民兵、预备役、国防教育、国民经济动员、人民防空、国防交通、国防设施保护、拥军优属、退役军人服务等工作。 | 1 | 负责本乡镇征兵工作,设立兵役登记站,组织兵役登记,依法确定并报批应当服兵役、免服兵役和不得服兵役的人员,组织应征公民参加体格检查,对应征公民的政治审查进行复审; | 退役军人服务站 | ||
2 | 负责办理本乡镇民兵工作,领导本乡镇民兵政治工作; | 退役军人服务站 | ||||
3 | 遵守和执行有关国防事务的法律、法规,将国防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国防教育所需的经费; | 退役军人服务站 | ||||
4 | 负责本乡镇人民防空工作,组织实施除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的人民防空教育; | 退役军人服务站 | ||||
5 |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国防设施的建设,保护国防设施的安全; | 退役军人服务站 | ||||
6 | 依法履行拥军优属职责,参与创建双拥模范区活动; | 退役军人服务站 | ||||
7 | 做好退役军人服务、联络、帮扶、信息采集、慰问等具体事务;搭建政策咨询、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 | 退役军人服务站 | ||||
38 | 三、强化社会治理、维护公共安全方面(28项) | 负责辖区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工作。 | 1 | 按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基本农田,报县政府批准; |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 |
2 | 按职责分工加强对基本农田的监督管理,按要求与县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 |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村民委员会 | ||||
3 | 及时查处违法占用和破坏基本农田的案件并向县政府报告,确保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本行政区域内基本农田的数量不减少。 |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村民委员会 | ||||
39 | 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土地调查工作。 | 1 | 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土地调查工作; |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村民委员会 | ||
2 | 落实和管理土地调查所需经费,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 | 党政综合办公室(财经工作办公室) | ||||
40 | 负责本辖区乡道、村道建设管理工作,负责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 1 | 将本辖区乡道、村道建设纳入本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采取有力措施,扶持、促进公路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乡道、村道规划,报县政府批准; | 党政综合办公室(财经工作办公室) | ||
2 | 按职责分工支持和协助做好公路建设依法使用土地和搬迁居民工作; |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村民委员会 | ||||
3 |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乡道的建设和养护工作; | 党政综合办公室(财经工作办公室) | ||||
4 |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责任; |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村(居)民委员会、网格员 | ||||
5 | 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 党政综合办公室(财经工作办公室) | ||||
41 | 三、强化社会治理、维护公共安全方面(28项) 三、强化社会治理、维护公共安全方面(28项) | 按职责分工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及时上报有关单位和个人报告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 1 |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提高公众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引导农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加强质量安全管理,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 |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 |
2 | 强化农产品质量监管,全面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及时处理有关单位和个人报告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并报县政府和有关部门; |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村(居)民委员会、网格员 | ||||
3 | 组织推广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检测、监测与强制性检验; |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 整合农业技术推广区域站(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划入职责事项 | |||
4 | 定期对辖区内市场、超市销售的蔬菜及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生产的蔬菜进行抽样化验,并将检验结果报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 整合农业技术推广区域站(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划入职责事项 | |||
5 | 负责农产品农药残留监测。 |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 整合农业技术推广区域站(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划入职责事项 | |||
42 | 依法组织群众协助做好本辖区的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工作,组织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做好强制免疫工作。 | 1 | 组织群众协助做好本辖区内的动物防疫知识宣传、动物饲养情况调查、动物疫病监测、重大动物疫情信息报告和各项应急处理措施落实等工作; |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村民委员会 | ||
2 | 组织本管辖区域内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做好强制免疫工作; |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村民委员会 | ||||
3 | 发生三类动物疫病时,按规定和职责分工组织防治和净化; |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村民委员会 | ||||
4 | 建立动物防疫责任制度,按职责分工加强村级防疫员队伍建设; |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村民委员会 | ||||
5 | 接到动物疫情预警后,应当采取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 |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村民委员会 | ||||
43 | 领导辖区内传染病防治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性卫生活动,进行预防传染病的健康教育。 | 1 | 领导本乡镇传染病防治工作,健全完善有关制度,保障农村基层传染病预防工作的经费,进行预防传染病的健康教育; |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村(居)民委员会 | ||
2 | 协调组织居民、村民参与社区、农村的传染病预防与控制活动; |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村(居)民委员会 | ||||
3 | 组织开展群众性卫生活动,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配合做好相关疾病预防控制服务工作; |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村(居)民委员会 | ||||
4 |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协助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和报告、人员的分散隔离、公共卫生措施的落实工作,向居民、村民宣传传染病防治的相关知识; |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村(居)民委员会 | ||||
5 | 加强艾滋病的防治工作,采取预防、控制措施,防止艾滋病的传播。 |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村(居)民委员会 | ||||
6 | 有计划地建设和改造公共卫生设施,改善饮用水卫生条件,对污水、污物、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置。 |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村(居)民委员会 | ||||
44 | 三、强化社会治理、维护公共安全方面(28项) | 做好信访工作,畅通信访渠道,处理来信、接待来访。 | 1 | 做好本区域的信访工作,畅通信访渠道,处理信访请求,办理信访事项; |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村(居)民委员会 | |
2 | 协调、督促检查信访案件办理、落实情况,提供相关咨询服务,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议; |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村(居)民委员会 | ||||
3 | 预防、排查、化解社会矛盾和纠纷,引导信访人依法信访; |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村(居)民委员会 | ||||
4 | 配合做好涉访突发事件和集体上访的处置工作,教育、疏导、劝返信访人; |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村(居)民委员会 | ||||
5 | 对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应当立即报告县政府;必要时,通报有关主管部门。 |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村(居)民委员会 | ||||
45 | 承担民间纠纷调解相关工作。 | 1 | 根据需要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指导村民委员会调解组织开展工作。 |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村(居)民委员会 | ||
46 | 承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相关工作。 | 1 | 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调解工作; |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村(居)民委员会 | ||
2 | 对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帮助当事人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村(居)民委员会 | ||||
47 | 三、强化社会治理、维护公共安全方面(28项) | 承担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相关工作。 | 1 | 根据需要和有关法规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 |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 |
2 | 指导村民委员会调解组织开展工作; |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村民委员会 | ||||
3 | 做好企业劳动争议登记,配合做好欠薪突发事件的现场稳控、矛盾化解等工作。 |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 ||||
48 | 组织相关单位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和对户籍或居住地在本辖区的刑满释放人员做好接受建档和安置帮教工作,做好重点帮教对象的衔接工作。 | 1 | 组织司法所等相关单位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对户籍或居住地在本辖区的刑满释放人员做好接受建档和安置帮教工作; |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村(社区)民委员会 | ||
2 | 保障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经费,包括各级安置帮教工作领导机构工作经费、刑释解教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经费、安置帮教志愿者工作经费等,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障; |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村(社区)民委员会 | ||||
3 | 组织司法所做好重点帮教对象的衔接工作; |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村(社区)民委员会 | ||||
4 | 乡镇综治机构要协助党委、政府,通过综治工作中心平台和工作机制,加大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指导协调力度。 |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村(社区)民委员会 | ||||
49 | 三、强化社会治理、维护公共安全方面(28项) | 负责加强本辖区健康教育工作及其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健康知识和技能核心信息发布制度,普及健康科学知识,向公众提供科学、准确的健康信息。 | 1 | 组织实施健康促进的规划和行动,推进全民健身,建立健康影响评估制度,将公民主要健康指标改善情况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 |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 | |
2 | 协调和领导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工作,采取措施支持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社区组织建立协作机制,为老年人、孤残儿童提供安全、便捷的医疗和健康服务; |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 | ||||
3 | 加强健康教育工作及其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健康知识和技能核心信息发布制度,普及健康科学知识,向公众提供科学、准确的健康信息; |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 | ||||
4 | 履行发展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的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财政状况和健康指标相适应的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投入机制,将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按照规定主要用于保障基本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保障和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和运行发展。 |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 | ||||
50 | 四、优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方面(19项) 四、优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方面(19项) | 负责本辖区健康中国建设,健全实施健康中国行动领导推进工作机制,逐项抓好任务落实。 | 1 | 负责本辖区健康中国建设; |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村(社区)民委员会 | |
2 | 健全实施健康中国行动领导推进工作机制,逐项抓好任务落实。 |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村(社区)民委员会 | ||||
51 | 根据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授权,承担行政审批服务工作。 | 1 | 根据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授权,依规办理承担行政审批服务工作; |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村(社区)民委员会 | ||
2 | 建立和完善适应乡镇实际的办事指南和工作规程,实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 |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村(社区)民委员会 | ||||
3 | 加强村(社区)综合服务站点建设,推动基本公共服务事项进驻村(社区)办理,推进村级便民服务点和网上服务站点全覆盖。 |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村(社区)民委员会 | ||||
52 | 开展就业政策宣传、就业援助等就业服务工作。 | 1 | 开展就业政策宣传、就业援助等就业服务工作; |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村(社区)民委员会 | ||
2 | 在县有关部门指导下,向劳动者提供就业服务,并对就业困难人员提供重点帮助。 |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村(社区)民委员会 | ||||
53 | 负责本辖区农村扶贫开发的具体实施工作。 | 1 |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扶贫开发的具体实施工作; |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 ||
2 | 协助做好贫困户识别、退出、扶贫措施的落实等相关工作; |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村民委员会 | ||||
3 | 负责贫困户、贫困村信息录入建档立卡信息采集系统; |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村民委员会 | ||||
4 | 对贫困户中的劳动力以及贫困地区返乡创业的农民工进行实用技术培训和生产技术指导,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提高其职业技术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自主创业的,在项目、资金、技术、服务等方面给予优惠和支持; |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村民委员会 | ||||
5 | 配合县相关部门建立乡、村金融服务网络,加强农村扶贫开发投融资主体建设; |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村民委员会 | ||||
6 | 配备专门人员负责农村扶贫开发工作,落实乡(镇)、村扶贫资金公示公告制度,确保农村扶贫资金按规定使用; |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村民委员会 | ||||
7 | 配合县相关部门做好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核工作。 |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 ||||
54 | 四、优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方面(19项) | 引导和扶持农业机械服务组织的发展,做好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推广和服务工作。 | 1 | 引导和扶持农业机械服务组织的发展,做好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推广和服务工作; |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 |
2 | 制订本区域农业机械技术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公共所需的关键性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及适用技术的组装集成与推广; |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村民委员会 | 整合农业机械技术推广区域站划入职责事项 | |||
3 | 组织推广农业机械标准化生产和农业机械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检测、监测与强制性检验; |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村民委员会 | 整合农业机械技术推广区域站划入职责事项 | |||
4 | 组织农业机械技术公共信息及培育教育服务; |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村民委员会 | 整合农业机械技术推广区域站划入职责事项 | |||
5 | 组织协调农机作业及作业质量监督,组织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农业机械管理。 |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村民委员会 | 整合农业机械技术推广区域站划入职责事项 | |||
55 | 四、优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方面(19项) | 负责组织当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农业生产者对农业有害生物实施综合治理。 | 1 | 协助做好本辖区内农业植物疫情的控制和扑灭工作,配合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做好预测预报工作; |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村民委员会 | |
2 | 支持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农业生产者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治理农产品污染,减少农业有害生物造成的损失,降低防治成本,控制农药对环境的影响; |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村民委员会 | ||||
3 | 根据当地对农业有害生物的监测结果和控制方案,组织开展植物保护防灾减灾工作,有效控制本辖区农业有害生物危害,并在资金、物资等方面给予支持; |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 ||||
4 | 组织当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农业生产者对农业有害生物实施综合治理; |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村民委员会 | ||||
5 | 发现疫情和重大生物灾情,应当及时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制订治理方案,开展灾害治理和疫情封锁控制; |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村民委员会 | ||||
6 | 建立农业重大生物灾害和疫情控制工作机制,组织、协调县有关部门开展对农业重大生物灾害和疫情的控制,对灾区实施紧急救助; |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村民委员会 | ||||
7 | 鼓励和支持科技人员、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开展技术创新,推广农业有害生物的监测预报、疫情防治、生态控制、抗药性和无公害治理等植物保护先进技术; |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 ||||
8 | 参与制定本区域农业技术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公共所需的关键性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及适用技术的组装集成与推广; |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 整合农业机械技术推广区域站划入职责事项 | |||
9 | 组织对农业资源、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业投入品使用监测; |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 整合农业机械技术推广区域站划入职责事项 | |||
10 | 组织农业公共信息及培训教育服务;组织农作物病虫害、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 |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 整合农业机械技术推广区域站划入职责事项 | |||
56 | 四、优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方面(19项) | 负责辖区内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 1 | 负责本管辖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 |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 | |
2 | 建立健全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按职责分工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审核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和独生子女父母年老时一次性奖励; |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 | ||||
3 | 对流动人口实施计划生育管理,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组织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指导流动人口中的育龄夫妻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依法向育龄夫妻免费提供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村(居)民委员会 | ||||
4 | 实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并负责贯彻实施; |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 | ||||
5 | 具体办理生育登记服务工作,对要求再生育子女的夫妻提交的相关材料核实后,报县卫生健康部门审批; |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村民委员会 | ||||
6 | 根据职责范围,配合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村民委员会 | ||||
7 | 建立健全由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组成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纳入区域卫生计生规划,改善技术服务设施和条件, 提高技术服务水平; |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 | ||||
8 | 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对象、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进行初审,报县卫生健康部门; |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 | ||||
9 | 受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委托,做好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 |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 | ||||
57 | 四、优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方面(19项) | 组织开展本辖区科普活动,宣传科学、文明的生产和生活方式。 | 1 | 加强对科普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为科普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社会环境; |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 | |
2 | 将科普、文化设施建设纳入文化建设规划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计划,并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 |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 | ||||
3 | 鼓励和支持科学技术人员从事科普工作和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培养中青年科普人才,发展和壮大科普工作队伍; |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 | ||||
4 | 开展科普宣传,组织技术培训、技术推广等多种形式的群众性科普活动,鼓励和支持发展科普公益事业。 |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 | ||||
58 | 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建立健全全民健身工作协调机制。 | 1 | 统筹辖区内的全民健身工作,统筹利用经费、场地设施等全民健身资源,健全全民健身的工作协调机制和公共治理体制; |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 | ||
2 | 参与建立辖区内的综合性健身社会组织,支持综合性健身社会组织为辖区内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提供指导和帮助; |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 | ||||
3 | 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推动体育特色乡镇、体育生活化社区(体育特色村)建设。 |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村(居)民委员会 | ||||
59 | 组织实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建设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落实政府购买服务、经费补贴等扶持政策措施,组织、指导社会各界参与居家养老和空巢、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 | 1 | 具体组织实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按照养老服务规划,建设养老服务设施; |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村(居)民委员会 | ||
2 | 组织、指导居(村)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为老年人服务,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参与居家养老服务; |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村(居)民委员会 | ||||
3 | 推行为老年人服务志愿者登记制度,建立为老年人志愿服务时间储蓄和激励机制,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健全社区服务网点; |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村(居)民委员会 | ||||
4 | 统筹落实辖区养老服务机构监管,支持并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部门监管职能,对所发现的机构日常运行重大问题及时协调、督促解决; |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村(居)民委员会 | ||||
5 | 做好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的相关工作; | 党政综合办公室(财经工作办公室) | ||||
6 | 对辖区内老年人的健康状况、家庭情况和服务需求等进行调查,组织老年人开展文体娱乐、社会交往、互助养老、志愿服务等活动。 |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村(居)民委员会 | ||||
60 | 四、优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方面(19项) | 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 | 1 | 采取组织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 |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 | |
2 | 依法承担培养、教育和保护未成年人的共同责任,协助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组织开展家庭暴力预防工作; |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 | ||||
3 | 将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和设施的建设项目,纳入本行政区经济的社会发展规划,列入财政预算,安排必要的建设资金; | 党政综合办公室(财经工作办公室) | ||||
4 | 逐步建立和完善青少年活动场所,创造优良的育人环境; |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 | ||||
5 | 对女性、残疾、无家庭保障和有特殊天赋、少数民族的未成年人实施特殊保护。 |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 | ||||
61 | 负责本辖区爱国卫生日常工作。 | 1 | 加强对爱国卫生工作的领导,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组织单位和村(居)民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村(居)民委员会 | ||
2 | 组织开展创建卫生活动,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完善卫生基础设施,落实各项卫生管理制度,提高城乡卫生水平。 |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 | ||||
3 | 组织、动员做好除四害工作,做好辖区内的控制吸烟工作; |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村(居)民委员会 | ||||
4 | 组织开展以普及卫生科学常识为主要内容的全民健康教育活动; |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村(居)民委员会 | ||||
5 | 按照村镇建设规划,组织开展整治环境、改善饮用水卫生条件、改建卫生厕所和消除病媒虫害等工作。 |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 ||||
62 | 四、优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方面(19项) | 按权限开展社会救助工作。 | 1 | 负责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申请的受理、调查审核和其他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村(居)民委员会 | |
2 | 指导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有关社会救助工作; |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村(居)民委员会 | ||||
3 | 建立统一受理社会救助申请的窗口,及时受理、转办申请事项; |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村(居)民委员会 | ||||
4 | 参与共同做好本地区流浪乞讨人员的管理和救助工作。 |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村(居)民委员会 | ||||
63 | 按权限做好残疾人保障工作。 | 1 | 按权限做好残疾人保障工作,为残疾人提供就业、康复、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等服务; |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村(居)民委员会 | ||
2 | 建立和完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兴办残疾人康复机构; |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村(居)民委员会 | ||||
3 | 组织和指导城乡社区服务组织、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残疾人组织、残疾人家庭和其他社会力量,开展社区康复工作; |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村(居)民委员会 | ||||
4 | 承担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残疾学生和生活困难残疾人子女助学补贴的受理、初审、上报、发放工作;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通过多种渠道给予生活、教育、住房和其他社会救助; |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村(居)民委员会 | ||||
5 | 对残疾人劳动就业统筹规划,为残疾人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 |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村(居)民委员会 | ||||
6 | 对无劳动能力、无扶养人或者扶养人不具有扶养能力、无生活来源的残疾人,予以供养; |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村(居)民委员会 | ||||
7 | 优先推进与残疾人日常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设施的改造。 |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村(居)民委员会 | ||||
64 | 四、优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方面(19项) | 负责组织开展预防精神障碍发生、促进精神障碍患者康复等工作。 | 1 | 组织开展预防精神障碍发生、促进精神障碍患者康复等工作; |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村(居)民委员会 | |
2 | 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组织、个人提供精神卫生志愿服务,捐助精神卫生事业,兴建精神卫生公益设施; |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村(居)民委员会 | ||||
3 | 采取措施,加强心理健康促进和精神障碍预防工作,提高公众心理健康水平; |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村(居)民委员会 | ||||
4 | 组织村(社区)民委员会为生活困难的精神障碍患者家庭提供帮助。 |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村(居)民委员会 | ||||
65 | 负责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 | 1 | 负责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禁毒宣传教育; |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 ||
2 | 指定有关基层组织,根据戒毒人员本人和家庭情况,与戒毒人员签订社区戒毒协议,落实有针对性的社区戒毒措施; |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村民委员会 | ||||
3 | 按职责分工,对无职业且缺乏就业能力的戒毒人员,提供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和就业援助; |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村(居)民委员会 | ||||
4 | 加强对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的吸毒成瘾人员的帮助、教育和监督。 |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村(居)民委员会 | ||||
66 | 四、优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方面(19项) | 负责本辖区内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做好自然灾害风险排查、隐患治理、救助准备、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应急救助、灾后救助和救助款物管理等工作。 | 1 | 负责本辖区内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加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防灾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 应急管理办公室、村(居)民委员会 | |
2 | 开展防灾减灾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做好自然灾害风险排查; | 应急管理办公室、村(居)民委员会 | ||||
3 | 负责收集、统计因自然灾害死亡、失踪人员的数据和信息,报县应急管理部门; | 应急管理办公室、村(居)民委员会 | ||||
4 | 组织开展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 应急管理办公室、村(居)民委员会 | ||||
5 | 审核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对象,报县应急管理等部门审批; | 应急管理办公室、村(居)民委员会 | ||||
6 | 建立健全自然灾害救助款物和捐赠款物的监督检查制度,并及时受理投诉和举报。 | 应急管理办公室、村(居)民委员会 | ||||
67 | 负责本辖区乡(镇)综合文化站、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和日常管理,实施免费开放。 | 1 | 加强对公共文化服务的统筹协调,推动实现共建共享; |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 | ||
2 | 建立有公众参与的公共文化设施使用效能考核评价制度,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单位应当根据评价结果改进工作,提高服务质量; |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 | ||||
3 | 充分利用公共文化设施,促进优秀公共文化产品的提供和传播,支持开展全民阅读、全民普法、全民健身、全民科普和艺术普及、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活动; |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村(居)民委员会 | ||||
4 | 加强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的数字化和网络建设,提高数字化和网络服务能力,采取多种方式,因地制宜提供流动文化服务; |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 | ||||
5 | 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开展公共文化服务相关工作,配备必要的设施,采取多种形式,提供便利可及的公共文化服务; |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村(居)民委员会 | ||||
6 | 加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推动基层有关公共设施的统一管理、综合利用,并保障其正常运行; |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村(居)民委员会 | ||||
7 | 加强面向在校学生的公共文化服务,支持学校开展适合在校学生特点的文化体育活动,促进德智体美教育; |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村(居)民委员会 | ||||
8 | 加强对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反映公众文化需求的征询反馈制度和有公众参与的公共文化服务考核评价制度,及时公开公共文化服务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村(居)民委员会 | ||||
68 | 四、优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方面(19项) | 按权限落实好农村重点改革任务。 | 1 | 按权限落实好农村重点改革任务; | 党政综合办公室(财经工作办公室) | |
69 | 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做好辖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 | 1 | 做好辖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收缴工作 |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村(社区)民委员会 | ||
2 | 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到龄新增工作 |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村(社区)民委员会 | ||||
3 | 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协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工作,在行政村(社区)范围内对参保人待遇领取资格进行公示,并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等领取记录进行比对,确保不重、不漏、不错。 |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村(社区)民委员会 | ||||
70 | 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工作 | 1 | 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帮助解决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困难,采取措施防止适龄儿童、少年辍学; |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 | ||
2 | 受理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的其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申请,并经乡镇政府批准; |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 | ||||
3 | 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保护学生、教师、学校的合法权益; |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 | ||||
71 | 五、统筹区域发展、改善生态环境方面(20项) | 负责本区域范围内的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 1 | 按照规定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相关城乡规划工作,按要求负责乡、镇域规划具体工作,组织编制村庄规划,按规定程序审议报批;村镇规划批准后,进行公布; |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 |
2 | 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依据规定和程序,对村庄、集镇规划进行局部调整,并报县级人民政府备案; |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 ||||
3 |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兴建村镇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占用耕地进行审核,经报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出具选址意见书后,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报批执行; |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 ||||
4 | 受理在村镇规划区内临时占用非耕地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临时用地使用期满后,应当及时拆除临时建筑物,清理场地,恢复原貌; |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 ||||
5 | 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受理在规划农村地区,建设单位或者个人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和村民集中住宅建设的申请,报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 ||||
6 | 在村镇规划区内,未按规划实施审批程序批准或者违反规划进行建设,严重影响村镇规划的,要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影响村镇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要责令限期改正,处以相当于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工程造价总额百分之一到百分之五的罚款; |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村民委员会、网格员 | ||||
7 | 村镇规划区内的居民未按规划审批程序批准或者违反规划的规定建设住宅的,按照规定予以处罚; |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村民委员会、网格员 | ||||
8 | 采取措施,保护村镇的饮用水源。禁止在公共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建厕所、畜禽圈以及堆放垃圾和其他废弃物,严禁向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排放污水,原有的要逐步搬迁或改造,达到规定的标准。违反规定的,责令纠正。造成损失的,按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村民委员会、网格员 | ||||
9 |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要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其中,占用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进行建设的,应当拆除; |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村民委员会、网格员 | ||||
71 | 五、统筹区域发展、改善生态环境方面(20项) | 负责本区域范围内的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 10 | 对村镇居民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开工前宅院平面示意图或者二层以上住宅的设计图纸进行审查,经批准并现场定位确定标高后,方可开工; |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村民委员会 | |
11 |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图纸、资料等及时整理归档、妥善保管; |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 ||||
12 | 加强村镇容貌、环境卫生的宣传、管理工作,制定具体措施,鼓励单位和个人种植花草树木,美化环境; |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村民委员会 | ||||
13 | 负责农村危房改造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村民委员会 | ||||
72 | 负责辖区内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 | 1 |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经营合同管理工作; |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 ||
2 | 按照规定权限,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登记制度,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和颁证工作; |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 ||||
3 | 按职责分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方案、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及其相关文件档案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信息化管理系统; |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 ||||
4 | 对申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相关材料予以初审,对符合规定的按程序向县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 ||||
5 | 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体系,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各方提供业务指导和服务,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有序流转; |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 ||||
6 | 受理审核变更申请材料,对符合规定的报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 ||||
7 | 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予以备案,指导签订统一文本格式的流转合同; |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 ||||
8 | 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登记册,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及有关文件、文本、资料等进行归档并妥善保管; |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 ||||
9 | 对承包方或者土地流转受让方违法改变土地农业用途或者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应当责令当事人恢复原状,并指导督促发包方索赔由此造成的损失。 |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 ||||
73 | 五、统筹区域发展、改善生态环境方面(20项) | 负责辖区内的统计工作。履行统计职责,广泛引导、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国家规定的周期性普查工作。 | 1 | 依法管理、开展统计工作,实施统计调查,执行统计标准和报表制度; | 党政综合办公室(财经工作办公室) | |
2 | 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统计组织体系,加强统计队伍建设,将统计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为统计工作提供必要保障; | 党政综合办公室(财经工作办公室) | ||||
3 | 广泛引导、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履行统计职责,在统计业务上受上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领导; | 党政综合办公室(财经工作办公室)、村(居)民委员会 | ||||
4 | 对统计调查对象提供的统计资料进行审核; | 党政综合办公室(财经工作办公室) | ||||
5 | 建立统计资料保存、管理制度,妥善保管统计调查中取得的统计资料; | 党政综合办公室(财经工作办公室) | ||||
6 | 建立健全统计信息共享机制,实现统计调查取得的资料共享。 | 党政综合办公室(财经工作办公室) | ||||
74 | 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辖区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组织开展农民负担专项检查。 | 1 | 负责本乡镇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减轻农民负担,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 ||
2 | 每年要在本行政区域内组织一次农民负担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向农民、村集体和合作经济组织乱收费、乱罚款和摊派治理、一事一议项目及财政奖补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等情况,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检查结果。 |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 ||||
75 | 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辖区市容、村容和环境卫生、农村生活污水管理责任。 | 1 |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法律、法规以及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意识,倡导文明卫生的生活风尚; |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村民委员会 | ||
2 | 督促环卫公司做好各村的日常保洁,各村做好农作物和建筑垃圾的清理、清运; |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村民委员会 | ||||
3 | 全面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组织本辖区内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村民委员会 | ||||
76 | 五、统筹区域发展、改善生态环境方面(20项) | 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职责。 | 1 | 按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 |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村民委员会、网格员 | |
2 | 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宣传教育和科学普及,增强公众土壤污染防治意识,引导公众依法参与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村民委员会、网格员 | ||||
3 | 加强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 |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村民委员会、网格员 | ||||
4 | 统筹规划、建设城乡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处置设施,并保障其正常运行,防止土壤污染; |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村民委员会、网格员 | ||||
5 | 重点保护未污染的耕地、林地、草地和饮用水水源地,加强对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保护,维护其生态功能; |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村民委员会、网格员 | ||||
6 | 鼓励对严格管控类农用地采取调整种植结构、退耕还林还草、退耕还湿、轮作休耕、轮牧休牧等风险管控措施,并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 |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村民委员会、网格员 | ||||
7 | 加强对土壤污染的防治,安排必要的资金用于土壤污染防治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示范工程和项目,组织实施的土壤污染状况普查、监测、调查和土壤污染责任人认定、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修复等活动,以及对涉及土壤污染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等事项。 |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 ||||
77 | 五、统筹区域发展、改善生态环境方面(20项) | 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辖区河湖的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协助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做好地下水相关管理和监督工作。 | 1 | 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辖区的水环境质量负责,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治水污染。按职责分工,负责本乡镇水环境质量,建立本级河长制,分级分段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河流、湖泊的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 |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村(居)民委员会、网格员 | |
2 | 统筹规划建设农村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并保障其正常运行; |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村民委员会 | ||||
3 | 畜禽散养密集区乡镇,要组织对畜禽粪便污水进行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 |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村民委员会 | ||||
4 | 按职责分工,治理未纳入城镇污水管网的村庄的生活污水,组织突发水污染事故的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等工作; |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村民委员会 | ||||
5 | 负责组织实施地表水体功能区划,保证地表水体的水质符合国家和本省规定的标准; |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村民委员会 | ||||
6 | 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地下水相关管理和监督工作。 |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村(居)民委员会、网格员 | ||||
78 | 根据本地区的实际,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 1 | 按职责分工,负责本乡镇大气环境质量; |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 ||
2 | 根据本地区的实际,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 ||||
3 | 按职责分工加强对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排放大气污染物的控制; |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 ||||
4 | 组织辖区执法力量,有针对性地开展现场执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村(居)民委员会、网格员 | ||||
79 | 五、统筹区域发展、改善生态环境方面(20项) | 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做好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工作。 | 1 |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工作,并建立健全行政首长负责制、目标管理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和工作协调机制,综合运用行政、法治、经济、科技等手段,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工作; |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 |
2 | 制定和落实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实施方案和监督检查措施,建立禁止露天焚烧秸秆举报受理和案件查处制度; |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 ||||
3 | 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将秸秆禁烧纳入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利用科学监测手段,对露天焚烧秸秆及树叶、荒草等实现全方位、全天候监控,并建立健全火情处置机制; |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村(居)民委员会、网格员 | ||||
4 | 积极配合上级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工作,加强宣传教育,实行重点管控、专人监管、定点巡查,及时制止违法焚烧行为。 |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村(居)民委员会、网格员 | ||||
80 | 五、统筹区域发展、改善生态环境方面(20项) | 根据本地区的实际,组织开展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 1 | 按职责分工,负责本辖区内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承担本乡镇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相应责任; |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 |
2 | 根据实际,组织开展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加强扬尘污染防治的宣传教育,普及扬尘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提高公众的扬尘污染防治意识; |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村(居)民委员会 | ||||
3 | 统筹乡镇、村(社区)网格管理力量,对辖区内扬尘源头开展情况日常巡查,配合部门监督建筑工地、道路运输、矿山开采等相关单位落实扬尘防治措施,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按要求上报有关部门,协助做好扬尘治理整改落实相关工作; |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村(居)民委员会、网格员 | ||||
4 | 对本区域内违反扬尘污染防治规定的行为,应当予以劝阻,或者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协助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村(居)民委员会、网格员 | ||||
5 | 积极推动对农村荒地的治理,规范农业生产、农村建设行为,防治扬尘污染。 |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村(居)民委员会 | ||||
81 | 五、统筹区域发展、改善生态环境方面(20项) | 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 1 | 按职责分工采取措施,加强畜禽遗传资源保护; |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村(居)民委员会 | |
2 | 协助做好本行政区域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村(居)民委员会、网格员 | ||||
3 | 对辖区内畜禽养殖污染排放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做好记录,发现未采取措施乱排乱放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劝告制止,并按要求上报相关部门处理,配合做好执法相关工作; |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村(居)民委员会、网格员 | ||||
4 | 发现畜禽养殖环境污染行为的,及时制止和报告。建立养犬管理协调工作机制,按职责分工做好养犬管理组织实施工作; |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村(居)民委员会、网格员 | ||||
5 | 制订本区域畜牧水产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 |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村民委员会 | 整合畜牧水产技术推广区域站划入职责事项 | |||
6 | 承担公共所需的关键性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及适用技术的组装集成与推广; |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村民委员会 | 整合畜牧水产技术推广区域站划入职责事项 | |||
7 | 组织推广畜牧水产标准化生产和畜牧水产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检测、监测与强制性检验; |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村民委员会 | 整合畜牧水产技术推广区域站划入职责事项 | |||
81 | 五、统筹区域发展、改善生态环境方面(20项) 五、统筹区域发展、改善生态环境方面(20项) | 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 8 | 组织对畜牧水产资源、畜牧水产生态环境和畜牧水产投入品使用检测; |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村民委员会 | 整合畜牧水产技术推广区域站划入职责事项 |
9 | 组织畜牧水产公共信息及培育教育服务; |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村民委员会 | 整合畜牧水产技术推广区域站划入职责事项 | |||
10 | 组织实施动物防疫、监督和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扑灭以及饲料、兽药、畜禽养殖管理; |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村民委员会 | 整合畜牧水产技术推广区域站划入职责事项 | |||
11 | 组织对水生动植物疫病监测、预报和水生动植物防疫及控制扑灭。 |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村民委员会 | 整合畜牧水产技术推广区域站划入职责事项 | |||
82 | 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 | 1 | 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环境保护管理人员,并加强对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 |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村(居)民委员会、网格员 | ||
2 | 对辖区内“散乱污”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工作台账,发现不符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要求以及无证无照经营等行为督促企业自行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或造成环境污染的,可先期采取临时性处置措施,并按约定时限上报相关部门处理。 |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村(居)民委员会、网格员 | ||||
83 | 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乡村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配合做好联合巡查工作,及时查处影响乡村环境保护和治理的行为。 | 1 | 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乡村环境质量工作,加强对家园清洁、田园清洁、水源清洁工作的组织领导; |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 ||
2 | 开展乡村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召集村民会议,制定和完善乡村环境保护和治理方面的村规民约,具体组织村民开展家园清洁、田园清洁、水源清洁等乡村清洁活动; |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村民委员会 | ||||
3 | 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乡村环境保护和治理方面的宣传教育,普及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提高公众参与乡村环境保护和治理活动的意识和能力,鼓励环境保护社会组织参与乡村环境保护和治理。 |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村民委员会 | ||||
4 | 建立联合巡查机制,组织人员对乡村环境保护和治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村(居)民委员会、网格员 | ||||
5 | 建立监督举报制度,设立并公布举报信箱、投诉电话和其他联系方式,及时查处影响乡村环境保护和治理的行为; |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村(居)民委员会、网格员 | ||||
6 | 负责具体实施乡村厕所改造工作; |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村民委员会 | ||||
7 | 组织在村庄内部及周边、河道沟渠两侧、荒山荒地和乡村道路两侧开展植树绿化活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村民委员会 | ||||
84 | 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向上级报告。 | 1 | 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 ||
2 | 发现突发环境事件后,按约定时限上报生态环境部门,并根据应急预案积极响应,配合做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村民委员会 | ||||
85 | 五、统筹区域发展、改善生态环境方面(20项) | 负责辖区自然资源保护和监管工作。 | 1 | 宣传和贯彻执行土地、矿产、测绘等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 整合国土资源所 |
2 | 协助上级自然资源部门依法履行土地、矿产、测绘行政管理职能; |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 整合国土资源所 | |||
3 | 做好耕地保护的动态巡查工作; |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 整合国土资源所 | |||
4 | 承担农村宅基地及乡镇企业用地审核的前期工作; |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 整合国土资源所 | |||
5 | 做好土地、矿产等基础性统计工作; |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 整合国土资源所 | |||
6 | 承担本辖区内各类自然资源和规划巡查工作,协助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开展执法监察工作; |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 整合国土资源所 | |||
7 | 配合做好村镇和个人等国土资源权属纠纷的调处核实工作;有关信访接待工作; |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 整合国土资源所 | |||
8 | 参与统一征地、建设项目农用地转用、具体建设项目用地报批及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监督管理等相关工作; |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 整合国土资源所 | |||
9 | 加强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实行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将永久基本农田的位置、范围向社会公告,并设立保护标志; |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村民委员会 | ||||
85 | 五、统筹区域发展、改善生态环境方面(20项) | 负责辖区自然资源保护和监管工作。 | 10 | 采取措施,引导因地制宜轮作休耕,改良土壤,提高地力,维护排灌工程设施,防止土地荒漠化、盐渍化、水土流失和土壤污染; |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村民委员会 | |
11 | 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 |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村民委员会 | ||||
12 | 采取措施,全面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改造中、低产田,整治闲散地和废弃地; |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村民委员会 | ||||
13 | 承担本辖区内涉及自然资源和规划的信访工作; |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村民委员会 | ||||
14 | 对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进行审核,并向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 | ||||
15 | 审核批准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依法依规办理审批手续; |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 | ||||
16 | 按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国土资源保护和监管工作,建立乡(镇)、村委会、村民小组三级国土违法防控工作网络,主动开展巡查工作; |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村民委员会、网格员 | ||||
17 | 采取措施,在违法初始对违法建筑依法实施拆除、复耕到位,最大限度减少经济损失,做到对违法行为早预防、早制止、早处置; |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村民委员会、网格员 | ||||
18 | 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及时制止处置到位。 |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村民委员会、网格员 | ||||
86 | 五、统筹区域发展、改善生态环境方面(20项) | 履行辖区护林和森林草原防火职责,明确责任分工、开展宣传教育、组织防火巡查巡护、组建火灾扑救队伍、做好防灭火物资储备、制定火灾应急处置办法、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做好火灾预防扑救。 | 1 | 制定本区域林果业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公共所需的关键性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及适用技术的组装集成与推广; |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 整合林业技术推广站划入职责事项 |
2 | 组织推广林业标准化生产和果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检测、监测与强制性检验; |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村民委员会 | 整合林业技术推广站划入职责事项 | |||
3 | 组织对林业资源、林业生态环境和林业投入品使用检测; |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村民委员会 | 整合林业技术推广站划入职责事项 | |||
4 | 组织林业公共信息及培育教育服务; |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村民委员会 | 整合林业技术推广站划入职责事项 | |||
5 | 组织林果业病虫害、林业灾害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 |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村民委员会 | 整合林业技术推广站划入职责事项 | |||
6 | 组织野生动植物和湿地资源的保护; |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村民委员会 | 整合林业技术推广站划入职责事项 | |||
7 | 落实森林防火责任,组织人员巡山护林,建立森林消防半专业队伍,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 | 应急管理办公室、村民委员会 | ||||
8 | 组织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活动,普及森林防火知识,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工作; | 应急管理办公室、村民委员会 | ||||
9 | 督促有林的和林区的基层单位,订立护林公约,组织群众护林,划定护林责任区,配备专职或者兼职护林员; | 应急管理办公室、村民委员会 | ||||
10 | 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发生森林火灾,应当先行组织扑救,并立即报告县级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协助做好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 | 应急管理办公室、村民委员会 | ||||
87 | 五、统筹区域发展、改善生态环境方面(20项) | 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古树名木保护和草原建设保护利用工作。 | 1 | 制定林业长远规划和植树造林规划,组织全民义务植树,开展植树造林活动; |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村民委员会 | |
2 | 按规定指定专人管护生长在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上的古树名木,制止相关违法行为,向县有关部门报告。 |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村民委员会 | ||||
88 | 加强辖区内的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 | 1 | 加强本行政区域的水土保持工作,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公众的水土保持意识; |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村民委员会 | ||
2 | 加强对取土、挖砂、采石等活动的管理,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 |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 ||||
3 | 建立和完善水土保持工程运行管护制度,明确水土保持林草的封育期限和禁牧范围,设立管护标志; |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 ||||
4 | 按照水土保持规划,采取封育保护、自然修复等措施,组织单位和个人植树种草,扩大林草覆盖面积,涵养水源,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 |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村民委员会 | ||||
5 |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应当组织单位和个人,采取预防保护、自然修复和综合治理措施,配套建设植物过滤带,积极推广沼气,开展清洁小流域建设,严格控制化肥和农药的使用,减少水土流失引起的面源污染,保护饮用水水源。 |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村民委员会 | ||||
89 |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人居环境改善工作 | 1 | 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 |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村民委员会 | ||
2 |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村民委员会 | ||||
3 | 传承发展提升农村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统村落,加强农村文化设施建设,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 |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村民委员会 | ||||
4 | 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破除封建迷信和陈规陋习,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 |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村民委员会 | ||||
90 | 五、统筹区域发展、改善生态环境方面(20项) | 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农村供水用水管理等相关工作。 | 1 | 建立健全供水设施管理制度,配合上级人民政府水行政、卫生、环境保护等部门做好农村供水用水管理相关工作; |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村民委员会 | |
2 | 负责辖区内的农村饮水安全; |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村民委员会 | 整合水利站划入职责 | |||
3 | 指导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建设与运行,调节水事纠纷,组织开展水法宣传等; |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村民委员会 | 整合水利站划入职责 | |||
4 | 承担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与运行维护的技术指导工作; |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村民委员会 | 整合水利站划入职责 | |||
5 | 制定本区域水利技术推广计划并协调实施,负责辖区内的农田水利建设、水利科技推广工作; |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村民委员会 | 整合水利站划入职责 | |||
6 |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配合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划定供水管道等农村供水设施的保护范围,设立警示标志。 |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村民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