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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丘县工业废料废液等危险废物排查整治实施方案》解读

2020-06-25      发布机构: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43     字体:[  ]

体裁分类: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      索引号:huanbaoju/1603441984434


    《内丘县工业废料废液等危险废物排查整治实施方》于2020年624日经县政府同意印发,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方案》的起草背景:

    贯彻落实上级领导批示指示精神,深刻汲取威县非法生产、非法倾倒酸性工业废液污染环境案件教训,进一步加强工业废料、废液等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健全监管执法体系,严厉打击非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行为,坚决杜绝环境污染问题发生,根据《邢台市工业废料废液等危险废物排查整治实施方案》(邢政办字〔202030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方案》的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排查涉危险废物工业企业和处置企业,突出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各个环节,健全完善工业废料、废液等危险废物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违规堆存、私自填埋偷存偷排偷放、违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实现危险废物管控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严防污染环境,确保环境安全

    三、《方案》的主要目标:

   (一)危险废物工业企业和处置企业(包括未批先建、批建不符、非法生产、无证经营、证照不全、擅自改变生产工艺的工业企业)排查实现100%,企业产废数量、类别、流向、贮存、利用、处置信息登记造册台账规范管理实现100%,发现问题隐患整改、依法处罚实现100%,基层执法监管能力有效提升,危险废物监管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

    四、《方案》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属地负责、部门联动。乡镇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对工业废料、废液等危险废物排查整治负总责,承担属地主体责任,统筹协调、组织推动本行政区域排查整治工作;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协调联动,督导做好本领域、本行业排查整治与执法监管工作。对在排查整治和监管执法工作中履职不力、流于形式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排查。立足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消除隐患、确保安全,全面开展涉危险废物工业企业和处置企业排查,确保全覆盖、无死角,严防监管失控。着力发现、依法查处未批先建、批建不符、非法生产、无证经营、逃避监管、恶意排污的问题线索和违法行为。

   (三)坚持源头管控、全程监管。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结果严惩”,强化处置过程和处置结果监管,严格督导问题整改,建立健全视频监管监控信息化体系,实现部门信息共享、联防联控,提升工业废料、废液等危险废物全链条监管水平。

   (四)坚持依法行政、严厉打击。加强业务培训和实战练兵,提升相关基层监管部门的执法能力、专业水平,实施协同执法、联合执法,开展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非法销售、非法处置、非法倾倒危险废物的违法行为。

    五、《方案》的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8月)。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根据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对排查整治工作全面动员部署。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区域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二)开展“回头看”和督查问责(2020年9月至10月)。

    2020年9月,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要对工业废料、废液等危险废物排查整治工作集中开展“回头看”,查漏补缺,务求实效。内丘县生态环境分局会同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组织力量对各地排查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排查整治不力的地方和部门严肃督导问责。

    (三)建立长效机制(2020年11月至12月)。

    强化涉危险废物工业企业和处置企业环境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意识,督促指导企业健全完善管理制度,落实相关标准规范。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建立统筹协调、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和全覆盖、全环节、全链条危险废物长效监管机制。


相关文件

内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内丘县工业废料废液等危险废物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