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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丘县统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01-30      发布机构:统计局      浏览次数:60     字体:[  ]

体裁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nqxtjj/1612344284876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按照新《条例》规定和要求,紧密结合统计工作实际,以改革、服务、提质为着力点,认真做好统计信息服务,逐步实现统计信息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为满足政府决策、社会发展、公众需求发挥应有作用。

(一)健全机构,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明确工作人员职责,加强与办公室、综合科、法规科、普查中心等主要承办科室的沟通。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建立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小组,严格落实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新《条例》规定,切实提高局干部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和能力。

(二)完善制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局现有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基础上,完善信息发布、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监督考核、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促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三)围绕中心,及时发布统计政务信息。围绕县委、县政府和统计中心工作,做好公开目录的调整和完善工作,及时准确发布统计工作的动态、人事、资金、政策法规、月度和年度统计数据、统计业务信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统计信息。

(四)严格程序,主动公开统计执法信息。结合新颁布的《统计法实施条例》进行解读和宣传,特别是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在对统计违法行为处罚方面的条款,宣传到广大统计调查对象,使统计调查对象增强统计法律意识。通过公开统计执法案例的分析和宣传,促进调查对象统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统计部门作为政府部门中的服务机构,我局充分认识到提供“快、精、准”的统计信息是统计职能的最直接体现,我局将继续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全面、快精准”的要求,以全心全意服务的宗旨,做好统计政府信息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张我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在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进步,但还存在以下不足: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政府信息公开的尺度难以把握等问题;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现有制度执行力度还有待加强。改进措施:

(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一是理顺工作机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做好牵头和协调。二是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信息、决策应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

(二)加大公开力度及时效,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特例”的总原则,严格按照《暂行规定》要求,除了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发布的其他政府信息外,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我局将继续按照县人民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加大政府信息工作的宣传力度,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与否的范围,做到积极稳妥,注重时效,优质服务,切实服务社会,方便群众,推进政务的公开、公正、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