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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丘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邢台市乡镇和街道执法情况考核办法》的通知

2021-02-24      发布机构:司法局      浏览次数:14     字体:[  ]

体裁分类:事前公开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文号:      索引号:sifaju/1624848383880


内丘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文件 

内依法行政办〔2021〕1号

 

 

内丘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转发《邢台市乡镇和街道执法情况

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各执法部门:

为确保乡镇承接的行政处罚事项有效运转,现将《邢台市乡镇和街道执法情况考核办法》转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按照《考核办法》要求,将对各乡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月统计、排名,考核情况每季度进行通报。

 

内丘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2月24日

 

 

 


邢台市乡镇和街道执法情况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提升改革后新组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与综合素质,确保乡镇、街道承接的行政处罚事项有效运行,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河北省推进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方案》,省司法厅印发的《关于规范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事宜的通知》,邢台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乡镇和街道改革工作方案》等省、市文件要求及市委组织部统一安排部署,制定本考核办法。

考核采取月通报的方式,实行百分制,最高分150分。其中培训情况占15分,办案数量35分,案件质量100分。

一、培训情况(15分)

各县(市、区)组织重点执法单位结合本系统执法实务对所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

1、培训工作必须保证培训时长。每月不得少于2次,每次不低于2个学时。每个月培训达标2次及以上的,打15分;培训1次,扣7.5分;未培训的县(市、区),打0分。

2、各县(市、区)将培训及打分情况应每月30日前报市司法局,并提供培训信息、影像等佐证材料。

二、办案数量(35分)

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要求,规范乡镇和街道综合执法人员执法。

1、在办案数量考核上,每个乡镇每月办理1件行政处罚类案件的,得3分,最高分15分。

2、每月办理除行政处罚类案件外,行政检查等其他各类案件,每个乡镇每月办理20件的,加3分,最高分18分。

3、行政执法人员在办理重案要案和重大活动中工作表现突出、获得市级及以上表扬奖励或群众满意度测评明显提升的,可以在考核中适当加分最高得2分。

4、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因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效率低下受到告诫、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责令公开道歉等行政处理或被新闻媒体曝光,群众来信来访,情况查证属实的,直接打0分

5、各县(市、区)将办案数量及打分情况应每月30日前

报市司法局,并留存案卷及相关办案材料,市司法局将随时调取查阅。

三、案件质量(100分)

各县(市、区)要对所辖乡镇、街道已经办结的行政处罚案卷每个月进行一次评查

1、市司法局将选取专家、业务骨干、行政执法监督人员组成案卷评查小组,每月对各县(市、区)案卷情况进行抽查监督对监督评查情况进行排名通报,并将结果报市委组织部

2、评查按照全省统一的《河北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评分细则》,进行“集中封闭式”评查。各县(市、区)的评查结果要体现每个乡镇、街道办的位次,并每月30日前将结果报送至邢台市司法局。

 

 

 

 

 

 

 

 

 

 

 

 

 

 

 

 

 

 

 

 

 

 

 

 

 

 

内丘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2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