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丘县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事项管理办法》、《内丘县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事项目录》政策解读
2021-06-30 发布机构:政府办 浏览次数:6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zfb/1627724038975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构建基层行政公众参与机制,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创新发展的工作方案》规定,县政府办公室编制了《内丘县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事项管理办法》、《内丘县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事项目录》,经县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
《内丘县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事项管理办法》共分4章、16条,主要包括总则、公众参与的范围和方式、时限和规定及附则内容。
《内丘县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事项目录》共5项,包括2021年度农村生活水江水置换工程、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城区公厕建设项目、老旧小区集中供热管道改造项目、幼儿园建设工程。
二、公众参与范围
(一)制定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公共安全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二)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
(三)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四)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五)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六)其他应当实行公众参与的事项。
三、公众参与方式
(一)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以及电视、报刊、广播等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的途径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二)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书面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三)涉及特定群体利益的,决策承办单位应当与相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以及群众代表进行沟通协商,充分听取相关群体意见建议。
(四)其他便于公众参与的渠道。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