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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内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公开

2020-08-28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1     字体:[  ]

体裁分类:部门决算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文号:      索引号:linyeju/1653466052357

 

 

 

 

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内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要负责人:苑胜恺

二〇二〇年九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中共邢台市委办公室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丘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邢办字〔201877号),制定本规定。内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简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正科级,加挂内丘县林业局牌子。

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和草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测绘及林业等政府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监督检查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林业等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按照管理权限对本部门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进行监管。

(二)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统计标准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三)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和维护。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负责县级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负责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负责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执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落实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全县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城乡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和相关专项规划;承办县政府委托的规划编制审查报批工作;综合协调与城乡规划相关的专业规划、专项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规划和监督管理工作。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贯彻执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和城乡规划政策。负责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管理工作。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审查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七)负责统筹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组织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工作。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实施占用耕地补偿制度。

(九)负责城乡规划的实施和管理。参与各类开发区、远离县区的独立工矿区、水资源保护区规划的审查报批;负责全县镇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规划的审查、报批工作。负责全县城乡规划区范围内的建设用地规划条件(规划设计要点)的研制和各类建设项目的选址、用地和设计方案的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工程的监督检查,按有关规定负责规划批后管理和违法建筑的查处,核发《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证明》。

(十)负责管理全县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县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相关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矿业权的审核登记和转让审核登记等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落实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三)负责全县城乡规划、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城乡规划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负责基础测绘、规划勘察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十四)推动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战略、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十五)组织开展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对外交流合作。

(十六)查处全县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指导监督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十七)负责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审查、实施、修改工作。指导管理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和实施;指导乡村建筑风貌规划管理工作。

(十八)负责全县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管理,监督注册规划师执业行为;负责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档案的相关管理工作。

(十九)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起草相关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开展全县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二十)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负责和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二十一)负责全县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全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县属国有林场的森林资源。负责全县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全县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全县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二十二)负责监督管理全县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全县防沙治沙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拟定相关地方标准和规定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

(二十三)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参与研究提出国家和省、市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的调整建议,负责和指导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二十四)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拟定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地方标准。承办国家公园规划、管理和监督,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县级以上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全县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二十五)负责推进全县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定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二十六)拟订全县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二十七)负责全县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开展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二十八)管理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负责全县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负责和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二十九)负责落实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县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森林和草原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三十)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中央和省级、市级、县级资金及国有资产,提出全县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中央、省级、市级和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权限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三十一)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三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编报单位构成看,纳入2019年度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1,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规格

经费保障形式

1

内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行政

正科级

财政拨款

2

办公室

行政

正股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3

生态保护修复股

行政

正股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4

林政资源管理股

行政

正股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5

自然资源权益和开发利用股

行政

正股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6

地质矿管股

行政

正股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7

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股

行政

正股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8

城乡规划股

行政

正股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9

行政执法协调股

行政

正股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支总计(含结转和结余)42,213.93万元。与2018年度决算相比,收支各增加15,840.72万元,增长60.06%,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人员增加,项目增加,经费增多,支出增多。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2,113.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443.93万元,占97.9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669.45万元,占2.08%。如图所示:

   

   

图:收入构成情况(百分比)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1,469.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3.39万元,占3.95%;项目支出30,225.94万元,占96.05%;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如图所示:

   

   

图:支出构成情况(按支出性质/百分比)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与2018年度决算对比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形成的财政拨款收支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其中本年收入4,936.66万元,2018年度相比增加3,089.90万 元,增长167.31%,主要是2019年机构改革,人员增加,项目增加,经费增多,支出增多;本年支出2,979.82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 增加2,180.23万 元,增长272.67%,主要是2019年机构改革,人员增加,项目增加,经费增多,支出增多

本部门2019年度形成的财政拨款收支均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其中本年收入26,507.27万元,2018年度相比增加2,737.15万 元,增长11.52%,主要是2019年机构改革,人员增加,项目增加,经费增多,支出增多;本年支出27,820.06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 增加13,307.20万 元,增长91.69%,主要是2019年机构改革,人员增加,项目增加,经费增多,支出增多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收入31,443.93万元,2018年度相比增加5,827.05万元,增长22.75%,主要是2019年机构改革,人员增加,项目增加,经费增多,支出增多;本年支出30,799.88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增加15,487.43万元,增长101.14%,主要是2019年机构改革,人员增加,项目增加,经费增多,支出增多

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4,936.6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089.90万元,增长167.31%,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人员增加,项目增加,经费增多,支出增多;本年支出2,979.8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180.23万 元,增长272.67%,主要是2019年机构改革,人员增加,项目增加,经费增多,支出增多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26,507.2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737.15万元,增长11.52%,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人员增加,项目增加,经费增多,支出增多;本年支出27,820.0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307.20万 元,增长91.69%,主要是2019年机构改革,人员增加,项目增加,经费增多,支出增多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

收入差额

收入增减比(%)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

支出差额

支出增减比(%)

31,443.93

25,616.88

5,827.05

22.75

30,799.88

15,312.44

15,487.43

101.14

   

图:2018-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情况(单位: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与年初预算数对比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936.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2.83%,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2,080.2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人员增加,项目增加,经费增多,支出增多;本年支出2,979.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32%,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123.3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主要是2019年机构改革,人员增加,项目增加,经费增多,支出增多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507.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33.11%,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25,320.2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人员增加,项目增加,经费增多,支出增多;本年支出27,820.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43.71%,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26,633.0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主要是2019年机构改革,人员增加,项目增加,经费增多,支出增多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收入31,443.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7.65%,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27,400.4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人员增加,项目增加,经费增多,支出增多;本年支出30,799.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1.72%,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26,756.4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主要是2019年机构改革,人员增加,项目增加,经费增多,支出增多。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完成年初预算172.83%,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2,080.23万元,主要是2019年机构改革,人员增加,项目增加,经费增多,支出增多;支出完成年初预算104.32%,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123.39万元,主要是2019年机构改革,人员增加,项目增加,经费增多,支出增多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完成年初预算2,233.11%,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25,320.26万元,主要是2019年机构改革,人员增加,项目增加,经费增多,支出增多;支出完成年初预算2,343.71%,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26,633.05万元,主要是2019年机构改革,人员增加,项目增加,经费增多,支出增多

   

   

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数

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

收入差额

收入增减比(%)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

支出差额

支出增减比(%)

4,043.44

31,443.93

27,400.49

677.65

4,043.44

30,799.88

26,756.44

661.72

   

图:财政拨款收支预决算对比情况(单位: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0,799.8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共安全类(类)支出0.00万元,占0.00%;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0.00%;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0.0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0.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3.81万元,占0.50%;卫生健康(类)支出43.35万元,占0.14%;节能环保(类)支出152.41万元,占0.49%;城乡社区(类)支出27,870.78万元,占90.49%;农林水(类)支出1,199.46万元,占3.89%;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0.0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0.00%;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0.0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223.00万元,占3.97%;住房保障(类)支出86.06万元,占0.28%;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0.0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71.00万元,占0.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0.00%

   

   

图: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按功能分类/百分比)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43.3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46.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96.4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6.1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是严格按照车辆管理制度进行管理,严格公车审批手续,压缩公车运行维护费;与2018年度相比增加10.04万元,增长164.62%,主要是我局严格按照车辆管理制度进行管理,严格公车审批手续,压缩公车运行维护费,因机构合并工作量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

本部门2019年度未发生此类支出,较预算与上年决算无增减变化。

  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14万元。                 本部门2019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是严格按照车辆管理制度进行管理,严格公车审批手续,压缩公车运行维护费;与上年相比增加10.04万元,增长164.62%,主要是我局严格按照车辆管理制度进行管理,严格公车审批手续,压缩公车运行维护费,因机构合并工作量增加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本部门2019年度公务用车购置量0辆,发生“公务用车购置”经费支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是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持平,主要是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本部门2019年度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17辆。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是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经费支出;与预算和上年决算相比增加10.04万元,增长164.62%,主要是我局严格按照车辆管理制度进行管理,严格公车审批手续,压缩公车运行维护费,因机构合并工作量增加

  1. 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本部门2019年度公务接待共0批次、0人次。公务接待费支出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未发生公务接待经费支出;与上年度相比持平,主要是未发生公务接待经费支出

六、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16个项目,共涉及资金1736.43万元。组织对2019年度土地开发支出5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7820.0557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预算绩效管理对合理、规范使用财政专项资金所带来的好处显而易见,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履职履行活动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在今年部门决算公开中反映退耕项目及征地和拆迁补偿项目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 退耕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退耕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绩效自评表附后)。全年预算数为152.41万元,执行数为152.4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该项目绩效目标圆满完成

2.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绩效自评表附后)。全年预算数为282.83万元,执行数为282.8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该项目绩效目标圆满完成

3.动植物保护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动植物保护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绩效自评表附后)。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该项目绩效目表基本完成

4.湿地保护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湿地保护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0分(绩效自评表附后)。全年预算数为80万元,往年额度结余数为140.01万元,执行数为149.999万元,完成预算的6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该项目包含2018年湿地保护与2019年湿地保护两个项目,其中2018年项目圆满完成绩效目标任务,2019年的任务因种种原因未完成

5.贷款贴息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贷款贴息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绩效自评表附后)。全年预算数为132.1万元,执行数为132.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该项目绩效目标圆满完成。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补贴率可以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希望补贴率可以提高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6.43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增加44.08万元,增长84.19%。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人员增加,项目增加,经费增多,支出增多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63.03万元,从采购类型来看,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2.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79.8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20.9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7辆,与上年相比增加13辆,主要是2019年机构改革,车辆增加。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3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执法用车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与上年相比持平0套,主要是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与上年相比持平0套,主要是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购置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2019年度财政结转结余为10,744.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结余88.14万元,项目结转结余10,656.46万元。由于资料准备与资金时间差问题导致未形成实际支出

2.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三部分 相关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六)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八)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九)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基本建设支出:填列由本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所发生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不包括政府性基金、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及各类拼盘自筹资金等。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填列由各级非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备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其他交通费用:填列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十四)公务用车购置:填列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十五)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填列单位除公务用车外的其他各类交通工具(如船舶、飞机等)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经费形式:按照经费来源,可分为财政拨款、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财政性资金定额或定项补助、财政性资金零补助四类。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