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温馨提示:本网站已实现河北省内政务服务一号登录,新用户请注册并完成中级以上实名认证,即可正常登录本网站。

首页 > 专题专栏 > 内丘县稳经济一揽子配套政策

内丘县住建局关于支持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五条政策措施

2022-08-03  来源:内丘县住建局 字体:  打印   

 一、优化抵押项目的预售程序

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已办理土地抵押或在建工程抵押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办理预售许可证时,应当提交抵押人出具的意见;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用尚未出售的商品房进行在建工程抵押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网签备案时,应当提交抵押人出具的意见。《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应注明抵押相关情况。

二、预售资金管理

2022年1月1日前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按照“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的原则,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方式,确保预售资金用于项目建设,防范逾期交付风险。2022年1月1号以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依据中共邢台市委办公室、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执行。

三、出台惠民销售政策发挥行业作用

   对符合县委组织部引进人才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享受住房优惠政策。购买首套普通住房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

四、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

坚持“房住不炒”定位,按照“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总要求,持续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未批先售、捂盘惜售、超买超卖、价外加价、发布虚假广告等扰乱市场行为,建立风清气正的房地产市场秩序。

五、加强网络舆情引导

    健全网上舆情监测机制,及时、准确解读政策和研判形势,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整治网络传播乱象,营造良好的市场舆论氛围,严厉打击发布不实信息、恶意炒作、渲染恐慌情绪、误导市场预期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稳定市场预期。   

2022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