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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专题专栏 > 内丘县稳经济一揽子配套政策

关于扎实推进农业经济发展十四条政策措施

2022-08-03  来源:内丘县农业农村局 字体:  打印   

一、保障夏收顺利进行。组织开展小麦机收供需精准对接,建立村级种植主体、机具保障、代收代种服务清单,逐户、逐地块落实机具机手,分别对防范区、管控区、封控区的作业方式、机具调度、机手服务、疫情防控等方面作出具体安排,公布“三夏”生产热线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及时解决机具供需失衡、跨区作业受阻等问题。麦收期间,石油公司对农机加油优惠5%。(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健康局负责)

二、确保夏播面积只增不减。各乡抓紧将夏播粮食面积任务分解到村,落实到地块,确保种在适播期,应种尽种,种足种满,坚决杜绝撂荒。落实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资金政策,中央财政每亩补助150元,省级财政每亩补助50元,坚决完成上级下达我县4000亩种植任务。在完成大豆扩种任务的同时,尽量减少对玉米面积的影响,全县净作玉米面积力争不低于28.28万亩。(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负责)

三、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支持新建高标准农田1.4万亩,每亩补助1500元左右,实施土地平整、灌溉排水和节水、田间机耕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农田输配电和损毁工程修复等基础设施建设。(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

四、支持乡村建设。落实省关于乡村建设补助政策,全县改建农村户厕944座;新建农村公厕59座,每座补助2万元(其中省级1万元、县级1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美丽乡村精品村,每个奖补50万元—100万元。县级财政安排资金677万元,重点支持在乡村振兴示范区内开展17个美丽乡村建设;加强省市级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确保完成示范区创建。(县农业农村局及相关乡镇负责)

五、组织涉农央企进河北。积极对接涉农央企,开展招商对接活动,协调解决立项、审批、用地、资金等项目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涉农央企及国内大型农产品加工企业在我县建立的子公司,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落实省关于通过国家认定的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每个奖补100万元政策。(县农业农村局负责)

六、支持涉农企业发展。积极培育省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和省市示范联合体,落实省农业产业化“强龙担”助贷政策。支持农产品出口企业开展境内有机农产品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和国际认证,落实省有关奖励政策。(县农业农村局负责)

七、支持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围绕苹果、中药材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积极推荐申报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力争享受省关于补助500万元的政策。(县农业农村局负责)

八、支持种业创新发展。整合各级资金,积极培育中药材、苹果等良种繁育基地建设,支持优势种业企业发展中药材、苹果种业。(县农业农村局负责)

九、支持设施农业发展。加强设施农业培育力度,重点建设节地型、节能型、大空间新型棚室,提高周年供应和应急保障能力,提升综合效益。(县农业农村局负责)

十、大力推进奶业振兴。落实省关于奶业振兴的补贴政策,加强知名奶业企业招引,支持本地奶牛养殖企业做大做强。(县农业农村局负责)

十一、支持中央厨房建设。落实省支持中央厨房建设政策,引导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建设中央厨房项目。(县农业农村局负责)

 十二、支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给予单个实施主体不超过设施投资总额3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补助。(县农业农村局负责)

十三、加强产销对接力度。积极承办第六届京津冀中药材产业发展大会暨扁鹊文化节,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组织企业通过拍摄视频+实地参展,积极参加全省蔬菜、水果等产业发展大会,促进产销对接,提升内丘农产品市场影响力。(县农业农村局负责)

十四、组织银企对接。召开系列专项银企对接会,引导金融机构聚焦重点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和新业态,开发专属金融产品,促进银企之间“零距离”接触。(县农业农村局、县地方金融监管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