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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专题专栏 > 内丘县稳经济一揽子配套政策

内丘县促消费十四条政策措施明白卡

2022-08-04  来源:融媒体中心 字体:  打印   

一、大力促进汽车消费

政策内容:开展汽车下乡,汽车以旧换新和新能源汽车推广,鼓励农村居民购买3.5吨及以下货车、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利用国家对2.0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购置税减半等政策,进一步释放汽车消费潜力。     

适用对象:县内汽车销售企业和内丘县居民。

操作流程:县商务局制定操作方案,指导相关企业开展活动,通过多种方式支持城乡居民汽车消费。

兑现时间:2022年底

职责分工:县商务局负责执行各项政策。

联系人:于福军 0319—6861243


二、扩大家电家居类消费

政策内容:支持大型商场、电商平台等企业以打折、补贴等方式开展家电以旧换新、绿色智能家电和电子消费产品促销等活动,以多种形式鼓励家电、家居企业对消费者让利销售。

适用对象:开展各类家电、家居促销活动的零售企业。

操作流程:①县商务局制定操作方案。②各零售企业具体承办。

兑现时间:2022年底

职责分工:县商务局负责制定总方案,并督导企业开展活动。

联系人:于福军 0319—6861243  


三、着力打造品牌消费

政策内容:重点推荐“鹊王台”白酒参加“非遗购物节”和举办大型新品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推介,进一步提升内丘消费品牌影响力和美誉度。

适用对象:邢台鹊王台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操作流程:根据各有关展会时间安排,企业通过县商务局报名参会。

兑现时间:2022年底。

职责分工:根据市商务局总体工作方案,县商务局负责推荐企业报名参会。

联系人:于福军  0319—6861243


四、提振餐饮消费

    政策内容:鼓励餐饮企业开展品牌推广,指导行业协会组织餐饮企业开展消费满减、折扣优惠、储值送大礼、储值返现、入会优惠等餐饮促消费活动,引导餐饮行业主动适应市场需求变化,开展网上经营,促进行业转型升级。

   适用对象:在内丘县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应资质的连锁餐饮企业(含集团企业) 、团餐企业、大型餐饮企业。

操作流程:①企业申报。②县商务局推荐。③跟踪评价。④报省总结评审。

兑现时间:2022年底

职责分工:县商务局在市商务局的指导下负责初审推荐,完成政策宣传解读、跟踪评价等工作。

联系人: 于福军 0319-6861243


五、完善城市消费平台

政策内容:鼓励县内有能力的企业加大开店力度,重点在社区及其附近开设具有生活用品、快餐、快递收发等为一体的便利店。

适用对象:全县。

操作流程:①县商务局摸底。②县商务局推荐。③跟踪评价。④报省总结评审。

兑现时间:2022年底。

职责分工:县商务局在市商务局指导下负责初审推荐,完成政策宣传解读、跟踪评价等工作。

联系人:于福军 0319-6861243


六、健全农村消费品流通体系

政策内容:2022年,重点做好农产品供应链建设,强化产销对接长效机制,进一步做大做实农产品销售专柜、专区、专档,拓宽农产品营销渠道;做好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加快建立完善以县域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的县域商业体系,对设施升级改造、智能化及物流配送等方面的投资给予一定支持。

适用对象:全县市场主体。

操作流程:①确定支持企业名单。②指导项目建设。③审验建成项目。④报省总结评审。

兑现时间:项目建成后即可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即可兑现支持资金。

职责分工:县商务局在市商务局指导下负责初审推荐,完成政策宣传解读、跟踪评价等工作。

联系人:于福军 0319—6861243


七、培育电商龙头企业

    政策内容:筛选网上零售业绩贡献大、电商产业带动能力突出的电商平台、电商产业园区和直播电商基地等新商贸业态建设项目进行重点培育,支持申报省级专项资金建设项目。加大对发展潜力大、带动作用明显、拉动社会消费贡献大的限上网络零售企业支持力度,助力企业做大做强;积极培育电商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支持更多园区、企业争列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

适用对象:电商平台、电商产业园区和直播电商基地。

操作流程: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通知要求的方式进行申请。

兑现时间:2022年底。

职责分工:县电商中心承担辅导宣传、申报审核等职责。

联系人:刘东彬 13103092696


八、发展特色产业展会消费

政策内容:积极创造条件兴办市场化特色展会,特别是一些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展销活动,以拉动内需扩大商品消费。

适用对象:全县市场主体。

兑现时间:2022年底。

职责分工:县商务局承担辅导宣传等职责。

联系人:于福军  0319-6861243


九、促进文旅消费

政策内容:为促进全县文化和旅游企业消费,提振市场信心,激发市场活力,积极参与全市暑期旅游惠民活动;组织文旅企业积极参加邢台市第四届文创和旅游商品创意设计大赛及系列展览活动。

适用对象:全县文化和旅游企业。

操作流程:文化和旅游企业及消费者可结合自身实际,选择相应产品参加相关活动。

兑现时间:2022年底。

职责分工:县文化和旅游部门负责组织相关文旅企业积极参与活动安排。

联系人:徐荣飞 0319-6867880


十、推动体育消费

政策内容:举办冰雪运动、三大球等各类体育赛事,营造崇尚运动的城市形象,向全国、全省、全市宣传、推介我县的经济、社会、人文、历史和美景、美食,提升城市品位和对外开放的知名度,有效扩大体育消费。

适用对象:全县体育爱好者。

操作流程:体育爱好者可结合自身实际,有选择的参加各项体育活动。

兑现时间:2022年底。

职责分工:县教育局负责政策宣传落实和解释说明。

联系人:和庆朝15227621717


十一、办好消费促进活动

政策内容:鼓励和支持大型商场超市开展惠民促销活动,分批次举办各类促消费活动,向消费者发放“电子消费券”,“消费券”采取线上领取线下使用的方式。内丘县2022年计划组织各类消费促进活动5场以上。

适用对象:参加县消费促进活动的企业。

操作流程:①县商务局制定消费促进活动具体实施方案。②企业向县商务局申报参加活动。

兑现时间:2022年底。

职责分工:县商务局负责制定县级活动方案、宣传落实和解释说明。

联系人:于福军  0319-6861243


十二、加大助企纾困力度

政策内容:指导帮扶餐饮、零售等特困行业享受国家、省、市纾困扶持工作,计划出台配套优惠政策;积极与邢台银行、农行、建行、工行、邮储银行、中国银行等金融机构对接,加强普惠金融服务,满足企业合理资金需求,创新优化融资产品和服务,组织召开银企对接会,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向商贸流通行业让利力度,不断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适用对象:有关企业。

操作流程:向企业宣传纾困政策;为企业争取政策支持。

兑现时间:2022年底。

职责分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税务局、县发展改革局、县金融办、人行、县财政局按工作职能支持政策落实。县商务局负责联系沟通各部门。

联系人:于福军  0319-6861243


十三、加强财政税务支持

政策内容: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消费相关基础设施和服务保障能力建设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优化办税服务,提高办税效率,落实好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

适用对象:有关企业。

操作流程:宣传文件政策;对企业加大支持力度。

兑现时间:2022年底。

职责分工:县发展改革局、县税务局、县财政局按工作职能支持政策落实。县商务局负责联系沟通各部门。

联系人:于福军  0319-6861243


十四、加大限上企业培育力度

政策内容:建立全县限额以上单位“一对一”全覆盖服务机制,继续开展上限入库培育行动,摸清底数,讲透政策,做优服务,狠抓限上企业培育,进一步提高限上企业对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的贡献率。

适用对象:全县商贸流通企业。

操作流程:①县商务局指导帮扶企业达限。②达限企业向县统计局申报入统,并向商务局报备。  

兑现时间:2022年底。

职责分工:县商务局负责培育企业达限;县统计局负责达限企业的入统工作。

联系人:于福军  0319-6861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