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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丘县“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2022-08-19      发布机构:政府办      浏览次数:1     字体:[  ]

体裁分类: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      索引号:zfb/1660878817812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建设工作方案》(冀政办字〔2022〕37号)和《邢台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建设工作方案》(邢政办字〔2022〕42号)要求,全面推动我县开展“无废城市”,2022年8月15日,内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内丘县“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一、出台背景

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国办发〔2018〕128号),在深圳等11个城市和雄安新区等5个特殊地区开展试点建设。2021年12月10日,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和单位联合印发《“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环固体〔2021〕114号),明确将“推动100个左右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根据《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22〕37号)和《邢台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建设工作方案》(邢政办字〔2022〕42号)中全域推动开展“无废城市”要求,建设纳入省级“无废城市”建设序列。按照县政府工作安排决策部署,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内丘县分局牵头起草我县《工作方案》,广泛征求意见修改完善,经政府研究同意,政府办公名义印发实施

二、起草过程

为切实做好《工作方案》起草工作,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内丘县分局根据省、市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工作,研究起草了内丘县《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于8月5日发县发改局、县司法局等部门征求意见,其中,1个部门反馈3条意见建议,采纳2条,部分采纳1条,其他部门均反馈无意见。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内丘县分局对各单位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采纳,并进行修改完善,然后通过了司法局的审查后进一步进行修改完善,形成了《工作方案》。

、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基本遵照省工作方案,结内丘县实际对部分内容进行增减。主体结构包括四部分: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

(一)总体要求

包括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工作目标。

(二)主要任务

1.强化顶层设计,完善固体废物管理政策体系。主要包括落实污染防治内生机制、完善标准体系建设、健全固体废物分类统计、健全固体废物分类统计。

2.加快工业绿色升级,降低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压力。推进重点行业绿色转型升级、推进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促进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推进再生资源高效利用等多措并举,降低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压力。

3.加快形成绿色生活方式,推动生活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加强生活垃圾管理,多点打造特色“无废”细胞工程,培育“无废”理念,推动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消费方式。

4.加强重点环节管控,推进建筑垃圾多维综合利用。推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推进建筑垃圾多渠道消纳。

5.严格环境风险防控,提升危险废物综合治理能力。严格危险废物源头管控、合理配置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切实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实现危险废物资源利用、焚烧处置、填埋处置梯次推进;推进新建医疗废物处置建设项目,强化重大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保障,优化提升医疗废物处置能力。

6.发展生态循环农业,促进农业农村废物资源利用。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实施农药化肥零增长行动;提升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加强废旧农膜、农药瓶回收利用,完秸秆收储运用体系;加快农村固体废物治理,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加快农村固体废物治理。

7.立足区域协同发展,融入京津冀“无废城市”集群。加强与京津“无废城市”创新资源对接合作,落实京津冀和周边合作区域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白名单”制度,提供危险废物管理便捷高效服务。

8.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市场体系。加大财税扶持力度,大力发展绿色金融,积极培育环境治理产业市场主体。

9.加强科技创新支撑,推动形成环境管理技术体系。促进技术研发,鼓励企业牵头或参与承担市场导向明确的绿色技术创新项目;加速成果转化,优先将先进绿色环保产品列入首台(套)政策支持范围;强化示范带动,建设一批可复制推广的示范项目。

10.多向监管协同发力,构建联防联控联治综合体系。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将固体废物纳入日常生态环境执法监管体系,通过“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执法”等方式,常态化开展执法监管;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 加大综合惩处力度;完善固体废物环境信息管理,实现跨部门、跨层级、跨领域的数据共享与平台互联互通。

(三)实施步骤

1.启动实施。县直各有关部门按照方案职能分工,细化“无废城市”建设指标,10月底前,县印发内丘县“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2.稳步推进。县直有关部门、单位8月15日前完成动员部署,建立目标清单、任务清单、项目清单、责任清单,强力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3.评估总结。2022至2025年“无废城市”建设期间,县直各有关部门每年对“无废城市”建设形成总结报告,并于当年12月底前报送县“无废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政府对全县“无废城市”建设总体情况进行全面评估,于次年1月底前将总结报告报送邢台市生态环境局。

(四)保障措施

县直各有关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查考核积极复制推广、大力宣传引导,积极推动各项重点工作落地落实。

         四、出台意义   

通过开展“无废城市”创建工作,“十四五”时期全县固体废物产生强度持续下降,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持续提升,尾矿库环境风险有效管控生活源和农业源固体废物充分资源化利用,绿色低碳“无废”理念普遍形成制度、技术、市场、监管体系和管理信息“一张网”基本建立,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文件链接:https://www.hbnq.gov.cn/content/597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