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丘县2022年度第八批次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2022-11-10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1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征地信息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文号: 索引号:linyeju/1669088353217
内丘县人民政府
征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官庄镇上屯村、下屯村、内丘镇大良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内丘县2022年度第八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内丘县2022年度第八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拟征收上屯村位于内丘县工业园区南园,东至上屯村、下屯村;南至邢台丰和食品有限公司内丘分公司;西至邢台盛鼎冶金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北至上屯村地的土地,面积0.5527公顷。
内丘县2022年度第八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拟征收下屯村位于内丘县工业园区南园,东至上屯村、下屯村;南至邢台丰和食品有限公司内丘分公司;西至邢台盛鼎冶金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北至上屯村地的土地,面积0.4871公顷。
内丘县2022年度第八批次建设用地2号地拟征收大良村位于内丘县内丘镇大良村、河村,东邻河北硕凯铸造有限公司;南邻内丘顺服汽车有限公司;西邻大良村、国有建设用地;北邻内丘顺服汽车有限公司的土地,面积0.7300公顷。
内丘县2022年度第八批次建设用地3号地拟征收大良村位于内丘县内丘镇大良村,东邻大良村;南邻河北硕凯铸造有限公司;西邻河北硕凯铸造有限公司;北邻河北硕凯铸造有限公司的土地,面积0.0648公顷。
依照城镇规划,以上地块拟开发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
内丘县2022年度第八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拟征收上屯村土地,其中农用地0.5527公顷(其中耕地0.5527公顷)。
内丘县2022年度第八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拟征收下屯村土地,其中农用地0.4871公顷(其中耕地0.4871公顷)。
内丘县2022年度第八批次建设用地2号地拟征收大良村土地,其中农用地0.7300公顷(其中耕地0.4048公顷、园地0.0117公顷、草地0.3109公顷、其他农用地0.0026公顷)。
内丘县2022年度第八批次建设用地3号地拟征收大良村土地,其中农用地0.0648公顷(其中耕地0.0446公顷、园地0.0041公顷、其他农用地0.0161公顷)。
三、补偿标准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规定,本次征收1号地,位于我县第Ⅱ区片,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76.8万/公顷;2号地、3号地位于我县第Ⅰ区片,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105万/公顷。该批次不涉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农村村民住宅补偿、青苗补偿。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内丘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丘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方案>的通知》(内政字〔2022〕9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5%,缴纳社会保障费57.1587万元。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向我县人民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官庄镇人民政府、内丘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联系人:高晓晨 联系电话:6867957
内丘县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