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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丘县2022年度第十五批次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2022-11-04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1     字体:[  ]

体裁分类:征地信息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文号:      索引号:linyeju/1669089128826

内丘县人民政府

征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大孟村镇梁原店村、南宋村、官庄镇西阳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内丘县2022年度第十五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内丘县2022年度第十五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拟征收梁原店村位于内丘县大孟村镇南宋村东南、建滔街东侧,东至梁原店村;南至梁原店村、南宋村;西至南宋村;北至梁原店村、南宋村域内的土地,面积3.1305公顷。

内丘县2022年度第十五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拟征收南宋村位于内丘县大孟村镇南宋村东南、建滔街东侧,东至梁原店村;南至梁原店村、南宋村;西至南宋村;北至梁原店村、南宋村域内的土地,面积2.9612公顷。

内丘县2022年度第十五批次建设用地2号地拟征收西阳村位于内丘县官庄镇西阳村西侧,东邻河北恒祥医药集团扁鹊制药有限公司、西阳村;南邻西阳村;西邻河北恒祥医药集团扁鹊制药有限公司;北邻河北恒祥医药集团扁鹊制药有限公司域内的土地,面积0.4374公顷。

依照城镇规划,以上地块拟开发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

内丘县2022年度第十五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拟征收梁原店村土地,其中农用地3.1305公顷(其中耕地3.0756公顷、林地0.0549公顷)。

内丘县2022年度第十五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拟征收南宋村土地,其中农用地2.9612公顷(其中耕地2.3921公顷、园地0.2620公顷、林地0.2614公顷、其他农用地0.0457公顷)。

内丘县2022年度第十五批次建设用地2号地拟征收西阳村土地,其中农用地0.0148公顷(其中耕地0.0148公顷)、建设用地0.4226公顷。

该批次无其他地上附着物、农村村民住宅、青苗。

三、补偿标准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规定,本次征收1号地、2号地位于我县第区片,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76.8万/公顷。该批次不涉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农村村民住宅补偿、青苗补偿。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内丘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丘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方案>的通知》(内政字〔2022〕9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5%,缴纳社会保障费164.1427万元。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向我县人民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大孟村镇人民政府、官庄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联系人:高晓晨     联系电话:6867957

 

                       

内丘县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