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温馨提示:本网站已实现河北省内政务服务一号登录,新用户请注册并完成中级以上实名认证,即可正常登录本网站。

内丘县2022年度第十二批次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2022-11-10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1     字体:[  ]

体裁分类:征地信息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文号:      索引号:linyeju/1669089442842

 内丘县人民政府

征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内丘镇乔马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内丘县2022年度第十二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内丘县2022年度第十二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拟征收乔马庄村位于内丘镇乔马庄村,东至乔马庄村地,南至振兴东路,西至乔马庄村地,北至乔马庄村地域内的土地,面积2.2576公顷。依照城镇规划,该地块拟开发用途为公共服务与公共管理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

内丘县2022年度第十二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拟征收乔马庄村土地,其中农用地2.0559公顷(其中耕地1.6613公顷、园地0.2697公顷、林地0.1249公顷)、建设用地2.7322公顷。青苗2.0439公顷,无其他地上附着物、农村村民住宅。

三、补偿标准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规定,本次征收1号地位于我县第区片,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105万/公顷。青苗补偿标准为1000元/亩。该批次不涉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农村村民住宅补偿。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内丘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丘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方案>的通知》(内政字〔2022〕9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5%,缴纳社会保障费75.5543万元。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向我县人民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内丘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联系人:高晓晨     联系电话:6867957

 

                       

内丘县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