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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丘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解读

2023-09-25      发布机构:政府办      浏览次数:1     字体:[  ]

体裁分类: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文号:      索引号:zfb/1695632875609


一、起草背景

近年来,我县食品安全相关监管部门设置发生了变化,职能发生了调整,2020年9月11日内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内丘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政办202053号(以下简称2020版《县预案》)已不能适应当前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2022年12月6日,市政府办公室修订并印发了《邢台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市预案》),对预案的修订提出了要求。为此,我县对原有预案进行修订,势在必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有关要求,参照《邢台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健全完善应对食品安全事故运行机制,有效防范和应对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食品安全事故危害,保障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为目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河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河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河北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邢台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邢台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邢台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在此基础上起草修订了《内丘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二、起草过程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自2023年7月启动《内丘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修订起草工作,2023年8月,组织梳理相关政策和资料,展开针对性调研和座谈并开始起草工作。2023年8月,形成《内丘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此预案共征求了22个相关县直部门和9个乡镇政府建议和意见。对征集到的建议和意见逐一进行认真研究、分析,进行修改完善。

三、修订前后的主要变化

一是在遵循《市预案》基础上进行细化量化。主要内容框架基本遵循《市预案》,特别是在涉及报告的时限和报告的内容方面,与市预案保持一致,以确保在上级规定的时间内上报有关的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

二是对应调整细化了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市级与我县的政府部门设置不同,其相关职责也不尽一致,对此,我们紧密结合我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对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的构成和职责进行了必要的调整。

三是重点强化食品安全事故风险预警。在市级预案的基础上,保留了2020版《县预案》中有关风险预警的相关内容,包括预警分级、预警信息发布、预警行动、预警解除等,目的是在出现事件苗头时及时规范发布相关的预警信息。

四、主要内容

预案分七部分,共39条。

第一部分“总则”共5条,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和事故分级。

第二部分“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共5条,包括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县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现场指挥部、工作组、技术支撑机构。

第三部分“预警与信息报告”共6条,主要是规定了风险监测、信息通报、预警分级、预警发布、预警行动、信息报告等工作事项,明确了信息来源、报告主体、报告内容、报告程序时限等信息报告的要求。

第四部分“应急响应”共8条,主要是明确先期处置工作事项,包括积极开展医疗救援、保护现场并抽样检验、事故初步调查、事故评估、事故转办调整、信息发布等方面。对响应分级、分级响应、响应措施、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处置、信息发布与舆情引导、维护稳定、响应调整与终止等规则进行了明确。

第五部分“后期工作”共5条,包括善后处置、责任调查、总结评估、表扬奖励和责任追究。

第六部分“有关保障”共5条,包括人员技术保障、物资经费保障、医疗救治保障、信息保障和社会动员保障。

第七部分“预案管理”共5条,包括预案编制、预案修订、预案演练、宣传与培训、预案实施。


文件链接:https://www.hbnq.gov.cn/content/668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