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跨省务工劳动力一次性交通补助
2023-07-03 发布机构:人社局 浏览次数:41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 文号: 索引号:nqxrsj/1703212594241
一、人员范围
是指2023年内丘县目前仍跨省务工且连续三个月以上的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
二、补助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内丘县跨省务工脱贫劳动力发放一次性交通补助400元。
三、申报程序
1、宣传阶段:(2023年7月5日-7月25日)各乡镇要督促村积极向跨省务工脱贫劳动力宣传相关政策,确保不漏一人。
2、申报阶段:(2023年7月26日-8月5日)跨省务工劳动力本人申请,填写附件1、附件2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交至村委会。
3、汇总公示阶段:(2023年8月6日-8月13日)以村为单位申报,并在村公示栏进行公示7天,并留存照片。村公示完毕后,由各乡、镇汇总,并加盖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公章。
4、审核:各乡镇将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于8月18日前报县人社局、县乡村振兴局进行审核、公示,同时报送电子版。对符合条件的由县人社局将交通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报备的支农惠农“一卡(折)通”中。
- 2023年内丘县跨省务工脱贫劳动力一次性交通补助实施办法2023-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