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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推动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

2024-12-14 来源: 统计局

依法推动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

内丘县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郝素刚

 

统计作为提供国民经济运行情况信息的重要工具,越来越受到广泛关注。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作为统计工作的中心环节,是推动统计事业发展的生命线。而推动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依法开展统计工作,离不开法治保障。

一、学习贯彻《统计法》,提高依法统计政治站位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作出重要讲话指示批示,亲自主持会议并审议通过事关统计改革发展的标志性、关键性、纲领性文件。中办、国办相继出台《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重要文件。2024913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决定》依法统计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作为县级统计机构,必须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持续深入学习《统计法》,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贯彻落实统计法律法规作为政治责任和政治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二、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推动依法统计取得实效

坚持依法开展统计业务,确保统计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一)依法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统计法律法规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坚决守住依法统计的底线。一是强化县级干部和相关部门学习宣传。通过召开不同层面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系统学习《统计法》和《意见》《办法》《规定》等统计法律法规,深化对统计法律法规的认识。二是强化乡科级干部学习。在县委党校开展《统计法》专题学习,覆盖到乡镇副科级以上干部。通过举办领导干部培训班,提高基层干部依法统计能力水平。三是强化统计系统和统计调查对象学习。县统计机构定期召开全体会议,集中学习统计法和业务知识。组织园区管委会、各乡镇统计人员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业务,分批次组织企业法人代表、统计员开展集中培训,提高统计工作的规范性。四是强化法律法规宣传。利用“统计开放日”“统计法颁布实施纪念日”活动,宣讲统计法》等法律法规,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学习统计法、人人遵守统计法的浓厚氛围。

(二)依法开展统计质量评估。配合国家、省、市统计局专业对调查对象上报的月度、季度数据开展核查,确保各类数据上报真实。坚持“求真求实求准”,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增强统计工作服务发展大局、推动经济发展能力。在此基础上,县统计机构全面加强重点指标数据监管,定期不定期开展核查,及时发现问题,整改落实。

(三)依法开展执法监督检查。一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县统计执法监督局,由县统计局主要负责人直接管理,选配工作责任心强、业务能力高的干部专门负责统计执法监督工作。二是严格执行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制度。配合县级“双随机”检查,按照比例随机抽取相关企业进行“双随机”执法检查。探索聘请第三方资质机构,对相关行业企业统计数据质量开展核查。三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行为要求被干预单位和个人全面、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永久保存、有据可查作为追责处理的重要据。

三、高标落实统计法律法规,构建依法统计长效机制

对照统计法律法规,着力在个方面构建依法统计长效机制。

(一)着力构建长效学习教育机制。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和统计法律法规作为重点,持续强化统计理论和法律法规学习,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统计数据质量意识、底线思维意识、责任担当意识。把统计法律法规宣传作为统计工作的一项长期任务,通过不同途径、采取不同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着力构建长效执法监督机制。认真落实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制度、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等制度,严肃处理查实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问题。对上级统计执法部门移交的问题线索及时督促整改,切实把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贯穿统计工作全过程。及时通报典型统计违法案例,加强警示教育,保持统计执法监督的高压态势。同时,通过设立电子邮箱和邮政信箱接受群众举报,形成全社会参与的良好环境

(三)着力构建长效防惩造假机制。坚持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作为基础性、经常性工作来抓,以案为鉴,切实加强统计法纪警示教育。分行业落实统计法律事务告知制度,明确统计调查对象的义务、权利和责任,通过会议、培训等方式送达统计调查对象,构建“不敢违、不能违、不愿违”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