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02 来源: 政府办
《内丘县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经县政府同意,以县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公布。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为什么要公布《清单》?
为全面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河北省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冀政办字〔2025〕19号)和《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邢台市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邢政办字〔2025〕12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县政务服务事项管理,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巩固全省统筹、分级负责、事项统一、权责清晰的政务服务事项管理体系,结合我县实际,起草形成《清单》。
二、《清单》有哪些内容?
《清单》共计778项政务服务事项,涵盖我县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事项,涉及36个行业部门,47个单位(含工业园区、各乡镇)及各行政村,明确了各政务事项的实施机关和监管主体。其中:行政许可246项、行政备案191项、行政确认78项、行政裁决11项、行政给付30项、行政奖励21项、其他行政权力74项、依申请公共服务127项。
三、如何贯彻落实《清单》具体工作?
(一)严格编制公开事项清单。各乡镇、各部门按照《清单》编制本乡镇、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依托河北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实施动态调整,并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扎实推进事项规范运行。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事项清单管理制度,清单之外不得实施相关审批与服务。坚持改革引领和数字赋能双轮驱动,配合省、市做好业务办理系统、“冀时办”移动端及自助端等应用平台的对接联调,实现线上线下政务服务精准、统一、协调。
(三)健全完善审管协同机制。各行业主管部门、县行政审批部门健全完善业务协同和信息互通的审管衔接机制,实现监管信息与办理结果实时共享。